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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七万(2 / 2)

,不过七万已经比她预料的要好了,“可以。”王主编笑了,终于完成了老板的交代。“那我们吃完去找个律所吧,毕竟涉及到这么多钱,肯定要签合同的。”

林木槿则道,“好的,不过我是不是没法代签啊,我阿伯肯定不愿意来的。”

王主编也不知道,“咱们问律师吧,实在不行你将合同拿回家去,就是得麻烦你多跑一趟了。”

林木槿点头,“这个可以,我是给家里挣钱,一点不麻烦。”只要不当面签,那就没问题了。

不过最好还是代签,这样更保险。

王主编又谈起了别的,“你阿伯说过《褪色》会不会扩写,现在千字都要一百蚊了,完全可以适当的扩写么。”

林木槿立马道,“我上次就将您的建议转述给了阿伯,我还和他讲,他不扩写我来,那可是钱啊,还能跟钱过不去,被他骂了一顿,还问我是不是偷看了,我才没有呢。”

脸上一副委屈巴巴的表情。

王主编叹口气,“老先生有风骨。”

林木槿心道,果然套一层马家是对的。

“不知道林生之后会起个什么笔名,三千客起的非常好,三千红尘皆过客啊。"王主编恭维道。

林木槿明白他的意思,这是在试探下一本有没有和九龙城报合作的意思。开始装傻,“不知道,阿伯没说呢,他现在全部精神都在《褪色》创作上,估计还没想过呢。”

她的下一个笔名早就想好了,“笔下周庄”。不过这个就不能告诉王主编了。

王主编试探问道,“那林生是否还愿意用三千客这个笔名呢?”林木槿有些奇怪,“你们老板可是花了两万又让她用,要做慈善么。

王主编赶紧道,“就是怕找不到合适的人,林生的创意很新颖,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小报愿意花钱连载。”

林木槿心里点头,文笔她不是最好的,但论新颖她当仁不让,辣么多小破文不是白看的。

“这个我和阿伯没讨论过,暂时回答不了。”先拖着,等拿到钱她就“消失"了,人都找不着还用个屁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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