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问题。
“自由邦法律的实行和废除,都必须经过美利坚王国相关机构的审查。
“王国内阁会安排司法大臣和礼仪大臣负责组织会议,后续会邀请参加过科举考试并拥有功名的士人参加讨论。
“最为核心的目的有两个,首先是避免不同自由邦之间以及自由邦和王国法间的法律冲突。
“然后是避免地方贵族和议员通过随意修订法律来为自己谋取私人利益。
“不过,自由邦所拟定的法律,如果不与其他自由邦以及大明和美利坚王国法律冲突,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那该会议不能组织相关法律的拟定。
“至于协调会议的所有成本,相当于这个协议事项的成本,由提交法律的自由邦承担。
“关于这样的总体安排,各方的代表应该都能接受吧?”
这次民间代表和官僚代表首先表示了接受。
这本来就是民间代表所追求的东西,也不影响官僚们的直接利益。
几个皇子本来以为,关于组建自由邦议会的问题,有可能需要跟民间代表专门解释。
结果现在这些民间代表似乎都没有在意这件事情,没有注意到议会跟司法大臣主持讨论有什么区别。
因为之前已经确定了,所有公职人员都要首先通过科举,这个公职人员包括议员。
在这样的基础上,皇子们说邀请有功名的认识参加讨论,恰好符合他们想象中的科举加议会的新议政方式。
那他们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贵族代表们在这个问题稍微犹豫了一会儿,已经做好心里准备的他们也选择接受现实。
这件事情对他们的最大限制就是立法的频率受限。
皇子们稍微有点意外,但既然顺利的通过了,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直接指示文书拟定协议文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