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紧要,我们并不知道我和修兵之间“默契”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但它存在,因为它存在,使我和修兵链接紧密。
——这很浪漫,在文学里,那种东西被称作“羁绊”。
和福袋一样,也是虚无缥缈、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如果卡卡西和马尔科之间也有的话,当然再好不过了。
但我不准备言明,我问马尔科:“你讲完了?”
“嗯,”他点着头,“你要补充点吗,大小姐?”
修兵秒答:“她不补充,只想吃饭。”
“对!”我也点头,修兵懂我,这就是我和修兵的浪漫。
“哈哈哈大小姐今年也把‘认真吃饭’履行的很好哦,”卡卡西笑我,“好了好了,先开饭吧,边吃边聊——干杯!新年快乐!”
“干杯!”
“干杯!”
“干杯!”
……
果啤真好喝,喝完甜甜的蜜桃,再来一口香辣的烤羊腿——美味到我快要流眼泪了!
旁坐的修兵放下了羊腿,好歹也是偶尔客串美食博主的明星主编,一口下去,和我如出一辙地目瞪口呆。
“——这也太香了!”修兵连台词都和我的一样。
“哇,真的很香!”马尔科也赞不绝口。
“哈哈哈,是吧,我就说这个羊真的好好吃!”卡卡西洋洋自得。
他“唇齿留香”的形容原来不是夸张,是真的——
过去的羊肉吃起来是在肉上涂上了调料,说是吃肉,实则是吃调料;既然吃调料,那是不是羊肉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时常光顾的烤肉店就常常给带来这样的“错觉”,标注是“牛羊肉”,但吃起来并不会感到燥热,反而更加阴冷——听说鸭肉会致使阴冷,我怀疑那家店挂羊肉卖狗肉,只是我没有证据,吃完不能发热并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卡卡西带回来的羊肉则迥乎不同:
是羊啊,我们亲眼看见是羊,而且是高级牧草喂养出来的顶级羊。羊肉的味道自然不同凡响,调料只不过是提升口感的辅助,高端的食材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肉本身的醇香惊为天人。
我从没有吃过这样的珍馐。
太美味了,没有什么语言可以描绘出垂涎欲滴的鲜美。在醉生梦死的极致美味面前,折腾它们回家的劳顿奔波、每天外出牧羊的辛苦,一瞬间烟消云散、不值一提。
无所谓了,因为值得。
我只会感慨什么样的牧草,形成了什么样的羊。什么样的经历,会造就什么样的人。
果然。人是不可以“忘记那些过去”的,别说人了,连羊都做不到。
“……当地民风淳朴,当时告诉我需要额外购买牧草的时候,我还感到诧异,”卡卡西也说起类似的话,“直到我尝了一口羊肉,才了悟原来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羊就得喂高档草药。”
“不愧是你啊卡卡西,高见!”修兵竖起大拇指。
文学青年吃饭一贯斯文,但这么一小会儿功夫,他已经啃掉了小半条羊腿。
马尔科那里也卸掉了半条,他平日也是温文尔雅的姿态,今日也一改常态,暴风吸入。
镜头一调,又成了我进度慢:手笨,剥不了虾壳;嘴也笨,啃不好羊腿。
三人不约而同地放下了手里差事,一起帮我处理烤肉。分工合作就是最棒的——
“你别啃了,吃盘子里的,”修兵拿来空盘子乘肉。
“再给你弄个蘸碟?”卡卡西又递来一盘辣椒小料。
他照顾我多年,深谙调料之道,小料配得画龙点睛,好吃到不像话。我等马尔科替我撕开羊腿肉,装进盘子,迫不及待地开吃——
“大小姐,小心烫!”马尔科在一旁嘱咐。
“……”他说慢了一点,我已经被烫得吐舌头。
“喂!大小姐——”马尔科见了,又是一副兵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