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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结婚的人,即使不喜欢,也需要维持表面的礼节。

温思文抿唇,做完好一番思想工作,才开口:“张先生。”张贵华点了点头,问侍者为什么喊他。对方拿出一只沾有唇印的酒杯递到他面前。

张贵华:“什么意思?”

侍者:“这是您的爱慕者送给您的礼物。”温思文看向那豆沙粉的口红印,一愣,忽想起司绮晴唇边的颜色,搭在桌面的手缓而攥拳。

张贵华磨搓着断续的痕迹,眼里流露出欢愉之色,启唇,唇瓣与红印贴合,仰头饮尽杯中的酒。他似乎很高兴,又从口袋掏出LV的皮夹,抽出一百块递给侍者,说′这是帮忙的小费。

温思文忍不住开口:“张先生一”

恰时,有人呼喊:“新郎,新郎呢,赶快进场!”张贵华也侧目,一副长辈的模样:“思文啊,愣着干什么,千万别因为贪杯耽误正事。”

温思文皱眉,只能回答知道,就快步离开。一定有什么古怪。

温思文这般想,决定回去要问一问余萌,司绮晴到底找她谈了什么。有风起,吹散云间的雾,酒店内的热闹将街道衬得格外安静。司绮晴想起进门时瞧见的身影,悄然放慢脚步,借梳理长发的功夫望向两侧,目光所及之处却皆为空荡。

李钊并不在这里,她完全可以大胆离开,可心里反倒感觉不舒坦。啊,真是疯了。

司绮晴长叹一口气,愤愤然踏入车内:“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能因小仇小恨而担忧。

奔驰驶向司明海的家宅,她斜眸望向窗外的风景,指尖敲点膝盖,忍耐着,不去翻开怀中的信件。

司明海外出谈新合作,三层楼的别墅内,站着身穿黑衣的保镖。司绮晴要往房间走,可身后的男人仍在跟随,深呼吸,笑眯眯地回头:“这是伯父的屋子,我哪里也逃不了。”

男人一愣,连忙点头说抱歉。

她这才能独自回到肃穆的空间,抬手将门上锁,嘟囔着:“真是一群蠢货。”

周围终于安静,屋内也没有监控。

司绮晴脱掉礼服,换件棉质的睡袍,盘腿坐在被褥间,忽而想起写在黑皮笔记本上的文字。

李钊的结论没有错,她这娇嫩而容易过敏的皮肤,只适合穿棉麻的布料。软布的触感柔软而温暖,隐约能嗅见阳光的干爽味道。阳光……兰里的阳光。

司绮晴垂眼,拿出李钊的信,不断地磨搓信封,快要将黄皮的四角揉出毛边。

明明好奇了一路,临到要打开时,掌心却逐渐泛起汗水。傻瓜,有什么好紧张的?这又不是情书,而是写有指责或辱骂的发泄信。司绮晴深呼吸,更用力地攥住信封,指腹将纸面压出褶皱,迟疑片刻,终是咬牙将信打开。

白色的信纸上只有短短的三行字,李钊的笔迹刚劲有力,页脚却有被水渍晕湿的痕迹,像是无措的汗又似悲伤至极的眼泪。“司绮晴,坚持下去。”

“别放弃自己。”

“我一定会来找你。”

没有落款和日期,黑笔留下的印记在水痕中晕开,变得模糊而几近梦幻。这封信是真实的吗?

司绮晴问自己,轻掐了掐掌心,感觉到疼,才相信眼前所见并非为假。她翻来覆去地看着这张纸,一遍一遍又一遍,仿佛要将着短短三行字瞧出花来。“我一定会来找你。

指尖轻抚过字迹,仿佛能感受到纸张间的温度。司绮晴扬唇,视线跳至首行,再次将信重头读起。李钊俨然成为司明海的眼中钉,竟还承诺会来找她。呵,原本以为这家伙是没什么浪漫细胞的倔驴,没想到竞还是个不知恐惧的疯子。哇,这可真有意思。

司绮晴将信纸放于胸口,抬眼望向天花板,似乎在耀目的灯光中看见李钊的脸:“你不害怕吗?"轻声问,话音低若喃语,“你…还爱我吗。”傍晚六点,橙黄的夕阳笼罩云暮。

司玉珍前来传递司明海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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