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当乞丐有什么不好,我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更何况当乞丐也没有什么危险,不用送命啊。”
李时笙又说道:“难道你不想每天都吃的上大鸡腿?”
乞丐撇了撇嘴:“谁不想每天吃好的,可是就算是去九王府当下人,也不能天天都吃上肉吧。”
李时笙大手一挥儿,拿出个大鸡腿,伸到乞丐面前来回晃着:“那我说你跟着我每天都有鸡腿吃呢?”
乞丐此时眼睛里只看的见大鸡腿,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不怪他馋,只是他当了二十多年的乞丐了,饥一顿饱一顿有饼子吃就已经是奢侈的大餐了。
因为乞丐不偷不抢,已经好多年没吃过肉了,此时看到肉下意识的就流口水。
李时笙看着瘦的跟竹竿似的乞丐,把鸡腿扔给他:“想清楚了在回答。”
乞丐也不过才三十来岁,一边吃着鸡腿,一边想着自己的前半生。
他其实没有把真实的情况全都说出来,他与七王爷的生母本来就是宫生子,从小一起长大,互相暗生情愫,早早的就互相私定终身。
约定好等两人双双年满十八岁在申请出宫成亲,可谁知,貌美的她竟被大她二十岁的皇帝看上了。
她其实不愿意,奈何是皇帝,他虽然是整个皇宫武功最高强之人,但他只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小侍卫,面对天子的威严又能做得了什么?
他保护不了她,而在世人眼中,她能被皇帝看上是她的福分,她也不能拒绝。
这一段感情中两个人都无可奈何,在皇帝临幸了她后一天,他去看她,她做了最后的决定,那天她把他留在了自己的床上,对他说:“今生无缘,来生再做夫妻。”
一夜过后,她仿佛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装作不认识自己,直到后来她生下了七皇子,那天她破天荒的把他带到了她的宫殿里,对他说了一夜的情话。
还让他抱了抱自己的孩子,是个男孩,长得很像他,他发自内心的说:“啊翠,我们一家三口一起逃出宫吧,逃到深山里,我们一家三口好好的生活在一起。”
但她非但没有感动,反而满脸憎恶的看着自己:“逃?能逃到哪里?还不如你我做一对死鸳鸯呢。”
她恶狠狠的说着,一把匕首插到了他的心口上:“只要你死了,就没人知道这个孩子是你的而不是皇上的。”
随后见他痛苦的到底,她又一脸心疼的看着他:“下辈子,你我二人再续前缘,你安息吧,我们的孩子会健康平安的长大的。”
他再次醒来是在乱葬岗里,他命大没死,还活着,等他把伤养好后,偶然上街看到告示上贴着自己的信息,成为了偷盗皇室财务的通缉犯。
怕暴露身份,就这样迫不得已他只能当了乞丐,他也不想当一辈子乞丐。
乞丐边回忆着边吃完手中的鸡腿,在咽下最后一口鸡腿的时候,乞丐终于妥协:“我答应你。”
李时笙一点也不意外,她早就猜到,他会同意的,正在闭目养神的李时笙也没有睁眼,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不对,你以后就叫七七吧。”
乞丐刚想说出口自己的姓名却被李时笙临时起了个名字,有些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叫七七?”
李时笙很自然的说:“因为认识你的时候,你是一个乞丐啊,乞乞也不好听啊,就按照同音叫七七吧。”
乞丐顿时无奈,也想着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也没什么用,当即就答应下来:“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随后李时笙开口问道:“七七,你身上还有银子吗?”
七七见李时笙打自己银子的主意,慌忙捂住自己的袖口:“没有,我一个乞丐哪来的银子?”
李时笙看到七七的样子,当即又拿出一个鸡腿来:“不要这么小气嘛,就当我先借用你的?你看你这么脏,衣服这么破,怎么跟我干大事啊?当然得好好收拾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