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走的洒脱,一个跪的自然。
现在不一样,你出面救了一帮难民,他们第一反应是,大哥你要多少钱,开个价,我们凑一凑。
你要说我是我不要,当你真的转身离去,他们面面相觑集体懵逼,纷纷怀疑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心里虽然念你的好,但仍然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不再相信这种古老的、超越种族肤色、超越法律之上的、人类共有的最高道德意识,也不理解。
整体上是人类不再相信这个时代,不相信世界上有免费的午餐,不相信有从天而降的侠客,不相信有主持公道的神灵。
人不再相信人,人类堕落了。或者说,人类的整体道德感幻灭了,对人性不再抱有希望,变得现实而理性。
利益解构了道德,商业解构了侠义,大家都成了趋利避害的生意人,人人心里有杆秤。当所有人都不相信“义”的时候,你我他既不信也不会去奉行,说明人类的侠义精神就已经彻底死翘翘。
就像所有人不相信神灵的存在,更不会按照神的教诲去行事,那只代表着一件事,神灵已死。
侠义已死。另一方面,侠义实际上是一个畸形社会的产物,一个道德正常、法律完善、正义能得到普遍伸张的社会不该有这种东西。或者说是社会处于低级形态,比如封建王朝、帝制社会、殖民时代,才会有的特定产物,人间多有不平事,侠义才有用武之地。
有皇帝的时代才会有侠义,皇权与侠义是一对时代双生子,一个代表压迫,一个象征反抗。
有皇权的体制性压迫,侠客的存在才有意义,他的反抗才是伟大的,毕竟皇权是万恶之源,你很难想象,在一个人人平等,法律公平正义的现代社会里,侠客的存在价值和意义是什么,没有压迫你反抗谁,抗个毛?
侠义也是一种特权。当人们遭受特权压迫时,就幻想能有另一种无害的特权从天而降,斩碎自己身上的锁链,然后它又能潇洒离去,不会变成压迫自己的另一头恶龙。
人们对侠义的认知是矛盾的,既渴望又害怕,希望它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白嫖最好。当然,最好是自己变成侠客,把特权掌握在自己手里,那就更爽了。
总之,它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文明社会呼唤的是法律而不是侠义,没有“侠与义”的土壤,也不应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