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前面挡着。
丁安华继续当和事佬:“姐,咱们是一家人,住在一起也能有个照应。”
丁安夏:“我不需要照应。”
吴燕芳:“那我就送你去派出所。”
丁安夏依旧是那个说辞。
去呗,反正她身上就没有那3000块钱的踪影,银行账户也找不到那3000块钱。
虽然不看好这个年代的警察系统,但丁安夏还是考虑到了有人会来查,于是即使新开了一个银行账户都没有把那笔钱存进去,而是投进了一个看中的店面,充当定金。
那店面是一个月前看中的,在浦东一个非常冷清且破烂的犄角旮旯处。
丁安夏有意愿但没有足够的钱,店面主人却迫不及待出手想买浦西的房,于是双方就搞了个以定金先让丁安夏定下那个铺面的形式,老板也如愿以偿筹到资金。
可以说她现在清清白白,坦然以对。
吴燕芳却以为她不见棺材不掉泪,所以领着她来到派出所门口。
再有几步就要直面公安了,吴燕芳贱兮兮地问:“怕了没?要是怕了,就把钱交给我,我给你保管。”
谁知丁安夏转头就进去了,反告他们母子骚扰还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