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的时候,办公室的们被推开,吴渊大步迈了进来。
“吵吵啥呢,大老远的就在走廊上听到了。”
吴渊随便扒拉了一把椅子,坐到了众人中央,不咸不淡的说道:“急什么。”
“既然掌握足够多的证据,那侵权的人自然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先发律师函,然后请媒体公开报道这事,将舆论放出去。”
“该急的应该是对方才对!”
其实在原本的轨迹上,程尔在4月份《寄生人》上映的时候,就发现了这部电影抄袭自己《第三个人》的事情。
但考虑到《寄生人》先上映,如果当时就曝光这件事,只会影响《第三个人》的票房成绩。
所以他憋了半年,等到了《第三个人》上映的时候才爆出这一事件。
不过那个时候的程尔,是自己凑起的零散投资拍的《第三个人》,背后根本没什么资本能给他站台。
面对沪影加上英皇的联手,这个抄袭事件根本没掀起多少水花,就被压下去了。
程尔还获得了一个“爱炒作”的名头,明明是被抄袭的受害者,却反而被抄袭者倒打一耙了。
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程尔参加了光影时代的青年导演扶持计划。
《第三个人》的出品方是光影时代,版权也属于光影时代。
吴渊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一直都奉行着一个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如果有人搞事情,他也会雷霆回击!
在得到消息的三个小时后,英皇、沪影,还有跟投的悠悠阳光影视这三家《寄生人》的投资公司,就收到了来自光影时代的律师函传真。
互联网上,关于《寄生人》抄袭《第三个人》的消息,也在迅速传播发酵。
与光影时代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媒体,都口径一致的发文章怒斥《寄生人》主创团队这一无耻行为。
最近还算风平浪静的娱乐圈,在光影时代丢下了一枚小炸弹后,立马掀起了一阵波浪。
沪影集团,一位负责分管发行的副总,语气很是暴躁的在训斥着下属。
“好啊,我们沪影居然能出这么大一个丑闻!”
“抄袭!还是多达17处相似,几乎是照着剧本抄!”
“这种事情,你们在审核项目剧本的时候,居然没发现?!”
“公司的项目审核部都是一群吃干饭的吗?”
“现在好了吧,光影时代的律师函传真就在我办公室!”
“你们说,这事怎么解决?”
这位副总将桌子拍的震天响,而在他的桌子上,正飘着一张律师函。
“就这种官司,真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就目前光影时代手上已有的证据来看,我们根本没胜诉的可能!”
“我们沪影可是国企!”
“国企带头抄袭,这个名头你们背得起吗?!”
副总的一位下属,咬咬牙,抬起头说道:“陈总,我们应该立马和英皇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寄生人》及其剧本均是其创作的原创影视作品,其独创性与原创性不容置疑!”
“不管之后会不会闹到对簿公堂,我们必须要先争取舆论上峰,毕竟《寄生人》比《第三个人》上映的早,观众肯定更相信我们才是清白的!”
这个公关方案,如果放在正常的情况下,其实是挺合理的。
观众哪里能知道《第三个人》2003年就已经剧本备案了,他们只会觉得这部电影晚于《寄生人》上映,那显然后者才是被抄袭的对象啊!
然而,现在并不是正常情况。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