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趟风坝镇派出所。
我估计派出所可能是需要我的证词。
我来到派出所后,民警便把我带进一个小黑屋里,对我进行了审讯。
“说说经过吧!”民警冷冷地问道。
我便开始把前前后后的经过说了一遍。
“你知不知道?你把对方牙齿打掉了两颗!”民警突然问我。
“不可能,我没打过对方的脸!”我很坚定地说。
“你确信你没打对方的脸?”民警很严肃地问我。
“我确信!”我梗梗着脖子说。
“我们有录像!”
民警说着便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电视里便出现了那天打架时混乱的场面。
我看着录像里不停地切换镜头的视角,说明这个视频可能是旁边围观的人用手机拍照了。
我突然看到了我自己,我正在与一个男人厮打,这时,民警突然按了暂停键。
此时我正在用王八拳乱挥击打对方,对方也在打我。
“就是这个人的牙掉了,他说是你打的!”民警很严肃地说。
“我真的没打中他的脸!”我激动地辩解道。
“你要是承认了,拘留五天,你要是不承认,就按刑事犯罪调查,可能判半年!”民警斩钉截铁地说。
然后把一张纸拍在了我面前。
“签字吧,五天就出来了!”
我听民警这么一说,立刻紧张起来,我明明没有打任何人的脸,怎么会把人家的牙齿打掉了呢?
可是,如果万一真的是我失手把人家的牙齿打掉了,那可怎么办?
民警看我犹豫不决,显然对我失去了耐心,伸手把那张纸拿走了。
我急忙叫住民警:“警察叔叔,我签!”
我心想,五天就五天吧。反正我还没住过拘留所,不如借这个机会进去体验体验。
就这样,我住进了拘留所。
当我前脚踏入到牢房的第一步,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因为我两年前去过大哥在大学的宿舍,里面有四张上下铺的床。
现在进入这间牢房的感觉,就跟当年进入大哥的宿舍的感觉类似。
我感到很紧张,因为以前经常听人说犯人打犯人的事。
我环顾了一圈,看见有四个人正躺在下铺的四张床上,上铺上坐着一个人。
我挤出笑脸冲着大家不停地点头示好。
“请多关照!”
我一边说,一边双手抱拳向大家致敬了一圈。
我看见靠门口的下铺上躺着的是个白面少年,看起来挺面善的,于是便凑到他的床边,试着用半个屁股坐在了他的床上。
我刚一坐下,屁股上就挨了一脚。
“谁让你坐的?”
白面少年怒目看着我骂道。
我急忙站起来,赔着笑脸说对不起。
“过来过来!”
里面靠右手的下铺上,一个长相很凶的四十来岁的汉子向我招手。
我急忙走到他床边。
“犯的什么事儿呀?”汉子一脸蔑视地问我道。
“把人家牙打掉了!”
我虽然并不认为那个人的牙齿是我打掉的,但是既然我在认罪书上签字了,那就当这是真的吧。
“几天呀?”汉子继续问道。
“五天,大哥!”
我加了一句大哥,以拉近关系。
“嗨!才五天!”汉子一脸不屑地说,“你睡我上面吧!”
“哦!”我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