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母有独立作战能力,他们则聚焦于增加舰队整体的舰载机携带数量。
而在航速方面,由于航母很容易遭敌军舰艇发现,所以航母必须可以做到高速逃脱,应有高速航行能力,至少对标重巡洋舰。
但是,航母的航速愈高,引擎的空间便愈大,自然也就要占用更多吨位,也就使得航母大小不能过小。
其次是防御能力,大型航母可装设抵御巡洋舰火炮的装甲,甚至设有重巡洋舰级别的8英寸火炮反击,至于小型航母则无可避免较弱。
然而,海军同时要考虑飞行设施问题,通过牺牲防御换取更多机库空间,两艘小型航母的载机量比1艘大型航母多,可更有效运用条约吨位。
这就需要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航母,而战列舰编队则恰好是这样的力量。
所以,在小航母领域,看起来貌似是战列舰派更能取得胜利。
因此,海军部便提交了关于建造轻型航母的建造计划。
同时,为了兼顾航母派的要求,海军部希望先试造1艘14万吨、航速29节的航母,以配入快速打击舰队。
但毫无疑问,海军部的计划1递送至内阁和总参便如泥牛入海,再无踪迹。
半个月后,总参谋部下达了指示,要求舰队航空母舰标准排水量不得低于1万5千吨,航速不得低于3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