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另一半的要求,但问题是如果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五年后,到了那个时候我和露颜已经认识七年了啊,一个认识七年已经习惯了做朋友的人,真的能够完成那种从“朋友”到“恋人”的转变吗?我觉得这样的一种情况很难实现,甚至我觉得若是真的我们以“朋友”的身份坚持到七年的话,到时候就算真的有过这样一个“约定”,我觉得我们再看到的时候也只会互相将这样一个约定看作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吧!”
主持人:“所以您是觉得这样的一个约定因为时间太长的关系,几乎不可能实现是吗?”
“内,就时间长短来说的话,算是吧!”
作者有话要说:待修还有节目是预录的,那个时候还没出情侣装的事。:,,,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