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和亲近。
真好啊,度玛大人……
度玛可以说在几千年里,成功的允许了拉哈伯的注意,并且赢得了他的信任。
当然,也可以说是七君在数千年一日,帮他收拾烂摊子的过程里,让拉哈伯对他们产生了好感……
想到度玛和默菲斯托菲里斯,拉哈伯心情似乎重新高昂了起来:“他们两个一向是会玩儿的,不知道搞出了些什么有意思的新规则。他们的角斗……有些意思。”
“是的,陛下。”亚尔维斯说不出来太多话,也不了解拉哈伯那个游戏的规则,事实上那个规则复杂到他看一眼就觉得太过麻烦,干脆放弃搞懂了。
所以度玛和默菲斯托菲里斯的新规则他也没有想搞明白的意思,不过这个时候亚尔维斯心里却有些后悔,要是在之前把度玛搞出来的新玩意儿弄明白,现在就可以和拉哈伯解释清楚了。
下次,下次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把这些了解清楚。这样就能在他的陛下产生疑问的时候,帮忙解答他的疑惑了。
这才是一个合格的近侍应该要做的事情。
亚尔维斯走出了宫殿,拉哈伯以前去接李朝阳虽然是用走的,但是他堂堂一个魔王当然不可能没有座驾。
至于为什么李朝阳到现在为止也是徒步的来回走,一次都没有享受过接送的待遇……那当然是因为不食人间烟火的魔王,根本想不到这个方面。
想得到的亚尔维斯这些人,也不乐意给李朝阳安排接送这种事情,于是他就这样被默默的穿了好几年小鞋。
要展示地狱的风度?这不是开玩笑吗,地狱还需要什么风度?
为什么魔鬼在外界展现的都是彬彬有礼,再不济也像是个能够沟通的人。那是因为他们要忽悠别人签订契约啊,想要忽悠别人,把自己变成看起来更可靠的样子,难道不是最好的方法吗。
所以礼貌,某种意义上也代表着遵守规则。会降低魔鬼们所盯上猎物的警惕心。
这只是一种手段,而非必要,魔鬼的风度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亚尔维斯将拉哈伯的专用座驾牵引了出来,那是一条有些像是西方龙的大蜥蜴,不过却长着鸟头,还有三对蝙蝠样的大翅膀。
大鸟用一点都不清脆的声音,低沉的吟叫了一声,亚尔维斯便用温柔的动作给它套上了一个和马车车厢有些相似的大盒子。
盒子被大鸟背了起来,它试了试发现已经稳固,于是又回头朝亚尔维斯叫了一声。
亚尔维斯就笑着揉了揉它头上黑色的羽绒。
亚尔维斯作为两人魔王的近侍,碰上的两位,却全部都是不乐意别人靠近他们的主。他说是近侍,干的却多的确都是跑腿,管理魔王花园中的“园丁”,和照顾魔王这些小宠物的活儿。
这只大鸟也算是地狱魔物的一种,和熔岩魔这种遍地都是的生物不一样,它的起点比熔岩魔不知道高了多少倍,它们速度在魔界之中都可以算得上是负有盛名。
许多有实力的强大魔鬼都以拥有一只岚鸟为荣,岚鸟是它们种族的名字,这种大型鸟怪因为本身速度的原因十分适合作为座驾,所以遭到了魔鬼们的追捧。
渐渐的,他们进化出了另外一个本能,就是在出生之后会选择一个觉得合适的“伙伴”,成为对方的坐骑。
有些岚鸟父母,也会挑选他们觉得优秀的青年才俊将自己的孩子交给他。
这种托付并不是卖身,也不能算是主宠,更多的像是一种雇佣的关系。我为你提供脚力,你保证我的安全并且保证我不会被其他的魔鬼抢走。
这种习惯已经延续了相当多年的时间,彻底改变了岚鸟的种族习惯,它们为自己,为下一代选择一个青年才俊,似乎已经成为了本能。
拉哈伯当然是符合它们条件的,不得不说有些符合过头了。拉哈伯刚刚来地狱的时候,都没有这个概念,只是随便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