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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仙仙就笑了。
“我是在本门里渡的劫,身边都是同门,又不是在外历练,还会有别派的修士和对头……”
“咳,同门也未必就没有对头……”
要不说叶昭就是个低情商直男呢,明明墨仙仙脸色已经相当难看,他还要接着讲他知道的例子。
“我当初在国外上学,老板是位国际知名的大能,他的实验室里一共有十个学生。有一天,其中一个总被老板骂太笨的学生,就在实验室的咖啡机里下了毒……还好发现的早,八个人都进了医院,洗了胃总算救过来了。”
饶是墨仙仙心情沉重,这会儿也忍不住要问。
“八个人?你也中毒了?”
“我没有,我有一间单独的工作间,仪器设备,还有咖啡机什么的都是自己配的,进门要扫虹膜……”
这猝不及防的凡尔赛哟!
墨仙仙不用问都知道,那个下毒的,肯定最想毒的是叶昭!
墨仙仙才上扬的唇角就凝固了。
凡尔赛这毛病,似乎,好像,可能,她也有……
南夏城的大牢里,一个囚犯正靠墙坐着,他胡子唏嘘,衣衫褴褛,看上去足足有五六十岁,虽然是坐着,倒跟瘫着差不多,还把一只手伸进怀里挠痒痒,顺带搓泥。
“孙大郎!孙大郎!”
两个差役叮叮咣咣地走了过来,嘴里还大声喊着。
先开始这囚犯还是瘫在那儿不动,谁想得到两差役居然就停在他的牢房门口,还打开了锁!
“这贼囚根!”
“耳朵聋了,叫你听不见!”
囚犯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是在叫他!
他赶紧支棱起来,讨好陪笑,“两位差爷,叫小人什么事?”
不是他卑躬屈膝,腿有软骨,主要是在这个世界十五年,把他什么锐气生气傲气都给消磨光了。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创业成功,年轻有为的科技公司小老板了。
“你老乡拿钱赎你出去了!”
两个差役声音横虽横,居然还冲他笑了一笑。
囚犯一个激灵,老乡?
他在这南夏城里,哪来的老乡?
他当初来到古代唐国,就一门心思地想要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古唐国成就自己的金融帝国。
所以他挑的地方,都是同来的现代人没去的城市。
毕竟,古唐国这么大,而他们的人总共也才不到一百人,想要刻意分散,总能找到一块没有同类的地盘的。
只是他想得挺美,一开始也的确见到了成功的曙光。
谁能想得到,全都败在一个小娘们身上啊!
他这一被关,就是六年,本来他以为这辈子就全完了呢!
囚犯被带出大牢,他用手挑着刺眼的阳光,总算看清了等在外头接人的“老乡”。
可不正是当初他们一同从无名小岛出来,几经周折,终于来到古唐国的同伴么?
“唔唔唔……刘哥!”
这可不是老乡见老乡么,囚犯哭得像个一百斤五十岁的孩子。
刘哥把小孙领到一个小饭馆,点了两大碗鱼丸面,看着小孙流着泪,不歇气地吃光光。
“哥,再点一份吧,我还能再加点……”
“行了,你这饿的时候长了,暴饮暴食,别给吃坏了!以后有的是吃的机会。”
“嗯,哥我听你的,刘哥,没想到,你能来救我,我寻思着这辈子怕是要交待在黑牢里了……”
“唉,你说你也是,我的事我在南平城也听说过一点,你可真成啊!跑到这儿来搞集资和高利贷!”
这小孙也是能人,把自己身上带的望远镜给卖了笔巨款以后,就开起了银行!
开银行虽说有些风险,但也不是不行,可这小孙能是老老实实的人么?他居然玩起了套路贷!
一开始,这边的人都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