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流行的速食爱情。
从见面到上床,甚至可以不用超过一小时的时间。
分手也不过是穿上裤子的那一秒。
当然也有修成正果的部分。
只是对方是陆程安。
陆程安是谁呢?
朝夕躺在床上回忆起曾经听到的,有关于陆程安的部分。
她离国时还不到二十岁,性格喜静不爱热闹,鲜少出现在圈子的大小聚会里,但也总是会听到无数有关于陆程安的传闻。
不少女生谈论他,有好的部分,说他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但性格随和,一双桃花眼微挑,眼里带着明目张胆的蛊惑笑意;也有不好的部分,他身边女伴不断,陪在他身边最久的那一个甚至还不到一个月。
但谈论声里,总有几抹欣羡和不甘愿。
喜新厌旧是男人的本能。
大家都想取代曾经的“旧”,成为那个“新”。
陆程安是典型的富二代,夜夜笙歌,游转在各种局里。
季朝夕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深居简出,与外界隔绝。
换做任何一个人……
这些传闻换做任何一个人,朝夕都可以漠然置之。
可偏偏这个人是陆程安。
朝夕那时对渣男的所有定义,全都能套到陆程安的身上。
十足的,完美的,百分百纯渣男。
更别说后来发生的事了。
想到这里,朝夕叹了一口气,她拿出手机给她唯一的好友钟念打电话。
电话接通,那边是钟念平静淡漠的嗓音,用公事公办的口吻说话:“你好,我是钟念。”
“你好,我是朝夕。”
停顿两秒。
钟念的话里含笑:“在伦敦吗?”
“没,在布鲁塞尔。”
“旅行还没结束?”
朝夕:“明天去伦敦,等一切手续办理好,就回国,我订了月底的机票。”她心不在焉地说着这些琐碎,隔了一会儿,她突然叫钟念的名字。
钟念:“嗯,我在。”
朝夕:“我遇到了一个人。”
钟念:“谁?”
夜晚的天边繁星闪烁,朝夕却盯着头顶的那一轮圆月,轻声,语气似呢喃般:“陆程安,我遇到陆程安了。”
钟念语气淡淡:“偶遇还是刻意?”
“说不清楚。”朝夕清醒又糊涂,“欧洲这么大,要说是刻意,那实在荒唐,但说是偶遇……你说人和人之间哪有那么多巧合呢?”
钟念一针见血道:“你们发生什么了?他对你表白了,还是你喜欢上他了?”
朝夕沉默了。
他对她表白了。
那么她呢,她喜欢上他了吗?
·
隔天,回伦敦的高铁上。
江烟拖着陆许泽坐到他们定好的位置上,她推搡着陆程安坐到朝夕身边。
小姑娘的心思浅显,简单。
朝夕一眼看透她的想法,却没阻止。
但等高铁运行,她便在鼻梁处架起墨镜,双手环在胸前,侧身靠向另一侧假寐。快到伦敦的时候,朝夕突然开口:“还有几分钟到站?”
陆程安看了眼腕表:“五分钟。”
朝夕点头。
这个时间刚好能将这件事梳理清楚。
她说:“我没记错的话,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十年前。”
陆程安:“在你家。”
“你倒还记着。”朝夕的语气平淡,她摘下墨镜,半个身子靠着车窗,歪斜着身子看着陆程安,这姿势倒有几分撩拨人心的风情,只是她的神情实在平静得很。
她用平铺直叙的语调说:“十年前你和我说你对我一见钟情,我或许还会和你在一起,可是十年后你和我说一句话。”
“话里还有两个字,”
“——好像。”
朝夕说到这里似乎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