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不失英雄本色,在大是大非面前,一点也不动摇。真不愧是铮铮铁骨的大宋军人。 周猛的表现,也得到了高怀亮的青睐。他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侦察营。由于魏州和辽邦接壤,实际上就是大宋对辽的前线。因此,军队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平时的训练也比较频繁,而且都是高难度训练。 自从周猛归队后,他发现军营里频繁训练,而且要求更加严格。凭他做为一个军人的直觉,他断定,可能又要发生战争了。 由于是高怀亮信得过的人,周猛经常出入帅府。一来二去,他也和高秋月熟悉了。在一次言谈中,高秋月无意中知道了和顺的消息。她非常高兴。说:“周大哥!原来你跟和顺同在保康军当侦察兵。这么说,你们应该也很熟悉了。” “很熟悉谈不上。虽然同在侦察营,但不在同一个小分队。不过,我是知道他的。当年,他已经是伍长了。据千夫长说,他非常优秀。他带领的侦察小分队,经常出色完成了侦察任务,得到了保康军’统帅部‘的表扬和嘉奖。” 听他这么一说,高秋月的脸上露出了自豪和骄傲的神色。心想,这个和顺,果然没有令我失望。只是不知道他的心里还有没有我? “如今,凭借他的能力,肯定不是伍长了,最少也是百夫长。当上了千夫长也很难说。”周猛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说:“高小姐!你怎么对和顺这么关心?难道……” 高秋月笑了笑,脸上露出神秘的表情,说:“我们是同村人,关心一下有错吗?” “应该不仅仅是同村人这么简单。” 高秋月又是一笑,说:“告诉你也无妨,他是我的男朋友。” “不会吧!”周猛显得有点吃惊,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用半信半疑的口吻说:“你一个堂堂团练使的千金,怎么会看上乡野小子?真是不可思议。” 高秋月一抿小嘴,显得有些不高兴。说:“团练使的千金怎么啦?难道就高人一等了吗?你是这么想的,我可不是这么想的。” “还是高小姐有超凡的认知。可我不明白,你长在魏州城,可他却在乡下,你们怎么会是同村人?”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吧!” “愿闻其详。” 高秋月也不隐瞒,把自己的传奇经历,都说给周猛听。周猛听完,便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如此。看来高小姐对他是一往情深。屈指算来,和顺走进军营也有三年多了,如果还活着,很快就会回来了。” 尽量高秋月听着有些不吉利,但事实也的确如此。也没有什么好计较的,只不过他说话太直白罢了。 “但愿他能活着回来。” “他曾经救了你一命,怪不得高小姐对他如此痴情,实在难得。” “正因为他救了我,我才有第二次生命。因此,我的命永远属于他,不论贫富贵贱。” 周猛为她的痴情而深受感动。自然而然,他想到自己的媳妇。说句心里话,媳妇对自己也是一片痴情。由于自己的执着,才造成今天的局面,自己真的是愧对了她。但愿自己能出人头地,然后风风光光的回到她的身边。想着,不由得喃喃自语:“媳妇!周猛愧对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