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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2 / 3)

上一层金色,眨眼间他摇身一变,又是当年富贵窝里的掌心玉。

只是掌心玉没有玉的自觉,端方雅正一个没有,顽劣的像个混迹市井的孩童,现下还添了点自恋的毛病,就听这位‘水仙花’颇为自信的道:“这么些日子没见,是不是想我想惨了。”

“老头你别嘴硬,我还不知道你,你看我娘多坦诚。好不容易来一趟,赶紧朝对面多看两眼,反正我又瞧不见你,害什么臊。”周珩说着朝凌安若一指,又收了回来。

“别问我怎么换了个壳子,我自己也还迷糊着呢,这神神鬼鬼的事您应该比我清楚。不过换的也不是什么外人,是您的大将军凌正的闺女,凌安若,不知您还记不记得。”

突然被点了名,凌安若一愣,明明是空无一人的街口,她却无端有种被注视的错觉,像儿时学堂上突然被先生提问一样,紧张又无措,可还是结结巴巴的道:“臣凌安若,参见先皇,太妃娘娘,问先皇和太妃娘娘安。”

周珩见她局促的样子,轻轻笑了一下,心道怪乖的,随即又想起了什么,轻叹了一声:“爹,说起来您当初还念叨着我要是个闺女该多好,如今这样算不算是得偿所愿了?”

如果当初生下来是个女孩,就不会那么招人恨了,整天做做女红,摆弄些胭脂水粉,只管美就好了。

书读不来也没关系,反正也不需要多大的志向,那些建功立业的事都留给那些兄长们去做,沾染不着半点腥风血雨。

等到待嫁之年,在前朝的明争暗斗下被父皇指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成为权利下的一枚棋子。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受着父兄的呵护那么多年,理应有所报答,更何况他父皇宠他,必会赐他此生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如此这般过完一生也是好的。

反正人的一世就那么几十年,何苦往歧路上走呢?

攀附而生的菟丝子未必就不快活。

中元的夜在漫漫夏日里总是显得格外阴凉,纸灰上的火焰也被夜风压的低低的,没了适才的嚣张,像是一道无声的叹息。

忽然烧着的纸钱发出“噼啪”的声响,溅出的火星迸在了周珩的手背上,烫得他一下回过神。

“没事吧?”凌安若拽过他的手来瞧了瞧。

还好,只是红了一点,没起泡。

“没事。”周珩摇摇头,他抽出那根枯枝在地上捻了捻,把沾上的火星都熄灭后,又继续拨弄着残火,把没烧透的纸钱翻了上来,不一会儿,火焰又大了起来。

周珩望着那被火舌舔过后焦黑的黄纸,回想起刚才不着边际的念头,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看来自己是真的在女儿身里待久了,居然会想这些有的没的,难怪连老头子都看不下去。

他低低笑了一声,收起了所有的怅然若失,换回了最开始不着调的模样,说起一些趣事,说他在哪哪儿吃了什么好吃的,玩了什么好玩的,又或是得了什么稀罕玩意儿,好像他每一天都过得有滋有味,快活的不受半点风霜雨雪。

他说着说着,那一堆的纸钱元宝也要烧完了。

周珩收起了满嘴跑马,给自己的长篇大论来了个收尾,正色道:“爹,娘,我在黎州都挺好的,药有按时吃,心口也没怎么疼过,李叔把我照顾的挺好的,你们就放心吧。”

“每年给你们烧的纸钱也别舍不得用,娘要是看上什么簪子就买去,老头你,你还是省着点吧,别忘了孝敬一下那些爷爷们。”

“要是还缺了什么,想要什么,就托个梦给我,我给你们烧去,要是不顺心的话就去皇城打你大儿子一顿,反正他皮糙肉厚,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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