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幸好,她当时自己亲自去,亲眼看到了。 当然,也不能怪他,既然说是遭遇,应该都是很不好的事情吧! 荀安星语文成绩不太好,作文也写得一般般,再加上情绪激动,所以语言比较冗长,我来简单概括一下。 第一,就是在美国的生活,自己很难适应,尤其是吃的, 他开始想念和岳枫晴一起吃食堂的日子,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话说的真的是很有道理。 他很后悔没有听岳枫晴的话,把很多好吃的,全部都吃了一遍, 结果把肠胃都吃坏了,还落下了一点点的胃病。 第二,陆雪茉是个大骗子,她家里其实条件就很一般,背的名牌包包,用的名牌化妆品还有一些高级东西都是高仿的,送自己的那块特别定制款的手表也是假的,其实价值只有几百元。 自己被她骗得团团转,他这么做除了拉拢自己,还有死要面子之外, 还希望自己能够回报一些真的礼物,自己当时不知道也不好拒绝,所以现在想想觉得很不值得。 第三,她对自己这么好,是因为她虽然英语成绩还可以,但是口语能力不太好, 虽然通过高中的口语测试是完全没问题,但是要和外国人很熟练自然地交流,还是有些差距的 对于自己的“好”都是希望自己可以当她的“随时翻译”。 第四,两个人在一起不久就分手了, 希望岳枫晴不要介意,是自己识人不清,一时糊涂。 第五。自己遭遇了一场很可怕的枪击事件,差点儿就没命了。 关于这一段内容, 甚至还用上了很多精彩的描写和修辞手法,让岳枫晴啧啧称赞。 第六,父母也发现自己给荀安星规划的道路好像也并不是安么好, 毕竟生命是最可贵的,要是儿子真的就那么“随便”地死了, 自己这么多精心的培养就成了一个大笑话,而且他也会觉得自己这一生是白活了…… 所以,二十年了,父母终于决定让荀安星去自己选择人生了。 因为他们之前自以为是为他做好的“最佳决定”,铺设好的“最捷径”,好像都是错的,最后都适得其反了。 尤其是荀妈妈,她突然也和荀安星一样都很想念起岳枫晴来。 毕竟,虽然嫌弃她,但是,岳枫晴的真心还是日月可鉴的。 于是荀妈妈和他说:“你要是还喜欢她,就去把她追回来吧,我再也不拦着了。那个小姑娘人还是很好的。” 荀安星甚至把妈妈发给自己的那条语音转发给了岳枫晴。 那是岳枫晴第一次听见荀妈妈夸奖她。第一次听见她用如此温和的语气和自己说话。 “岳枫晴这个小姑娘是真的很好,妈妈当时看走眼了,被一些东西蒙蔽了,安星呀,你要是还喜欢她,就去把她追回来吧!妈妈再也不反对了,她就是妈妈最理想的儿媳妇的样子,如果需要,妈妈还想再和她见一面,亲自道个歉。” 因为陆雪茉也完全颠覆了荀妈妈对她的固有认知。 所以岳枫晴的乖巧和“优秀”,她也一下子全部意识到了。 至少她是真心的,至少她不会骗我儿子… 只要有这两点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虽然那句“把她追回来吧!” 是荀妈妈说的,但是荀安星似乎是在告诉自己自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