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赫敏翻了个白眼,在马尔福的抗议声中选择了一家炸鱼薯条店。 “谁会吃那些玩意儿。”阿布拉克萨斯嫌弃得话都多起来,“咖啡厅也行,或者剧院,我家族里有剧院产业。” 两人争论了一番,最后赫敏屈服了,毕竟求人手短。 于是在汤姆为生命搏斗的时候,赫敏和马尔福去了摄政街,看《诺尔玛》。 到了约定的时间,高傲的金发男人站在剧院门口等着赫敏。路过的麻瓜们对他的外表惊为天人,赫敏在他濒临爆发的时候走了过去。 他上上下下打量着她,一脸不可置信:“梅林!你居然还穿着上班的衣服。” 赫敏忍了忍:“这些是我的常服。” 他更夸张地摇了摇头,嘟囔着法语率先走了进去。 “嘿!我学过法语!”赫敏追了上去。 “那可真是遗憾。”他假笑,加快了脚步,“离我远点,我可不想被人看见和你走在一起,即使是麻瓜。” 赫敏大步追上他:“你说什么?还有巫师会来吗?” 阿布拉克萨斯从眼角瞥了她一眼:“巫师的娱乐方式比不上堕落的麻瓜,是的,他们经常来,不过我会知道的。” “请吧。”他拉开了二楼包厢的门,赫敏注意到这里施了精密的防窥咒、混淆咒等魔法。 她走了进去,包厢用了空间扩展咒,前方是观看台,可以看见一楼的舞台和观众席,其余的地方宽敞明亮、金碧辉煌,就像她曾去过的凡尔赛宫。 “天哪,马尔福。”她看着天花板上的壁画摇头。 “I know.”他的语气是富人的淡定,“麻瓜的金币的确货真价实。” 赫敏无语,她走上前一屁股坐下,顺手放了一个静音咒。 “这是做什么?”他挑眉。 “谈论正事。”她一本正经。 这样的理所当然逗笑了他:“天哪!格林,听听你在说什么。” 他一挥手将静音咒去掉:“你的人生里就只有工作吗,好好看剧吧,天哪。” 后面一句“汤姆怎么受得了你”变成低声的嘀咕。 “但是……” 他竖起一根手指,语气不容质疑:“你要是打扰我欣赏,现在就滚。” 赫敏憋屈地闭上了嘴,看向楼下的舞台。 灯光暗下,人声渐息,一束光打在舞台上。 黑暗中,阿布拉克萨斯微微勾起嘴角。 —————————— 《诺尔玛》是意大利作曲家贝利尼的歌剧。尽管赫敏听不懂意大利语,她还是渐渐沉浸在了剧情之中。 公元前50年,高卢被古罗马占据。 女祭司诺尔玛违背神意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但她的痴心没有换来对方的情谊。 月光下,心碎的女祭司终于忍不住倾诉痛苦的爱情。 “圣洁的女神啊,你耀眼的光辉照耀着这古老的圣林……打倒罗马人的喊声虽然高昂,但我们的神,终会消灭他们……亲爱的人啊,请回到我身旁……和我起祈求心灵的和平……回来,回到孤寂地等待你的,我的身旁!” 阿布拉克萨斯望着赫敏的侧影,她全神贯注地听着歌剧,终于不再念叨无聊的工作。 这样的她看起来顺眼多了。 终于,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