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已经结婚了。 “嗨,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那是爱情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归宿,要不然我们把所谓的爱情往哪里安放呢?”无聊之际他又琢磨起来白郡的话来,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尽管她那天在他面前显得颇有些疯癫,有些放肆,有些直接,甚至还有些咄咄逼人,“是不管不顾地让它暴尸街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它无疾而终?” “如果你,或者我,或者晓樱,甚至包括高峰和边雪山之流,曾经还有过所谓的爱情的话。” “我真不知道。”他当时心有不甘地答道。 “当然,我可以肯定我自己,”她有些醉意朦胧地说道,并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明白她的意思,她的意思向来不是谁都能轻易明白的,“但是却不能轻易地否定别人,我完全没有那个意思……” 作为一个正宗的局外人他当然不知道,白郡那天之所以表现得有些异常,除了晓樱和高峰的正式结合对她刺激较大之外,还因为她刚刚从那里边提了一大笔钱出来,而那些钱正是唐建华前期投进去的。 唐建华虽然前不久已经从里边提了一部分钱出来,但是剩下的钱却怎么也提不出来了,他当然也没想到最后这笔钱竟然会被白郡给提出来。 像这些比较机密的事,白郡自然是不会告诉他的,她觉得这一类的事和她和他之间的友情完全无关,或者是如果说了反而会损害他们之间那份宝贵而又纯洁的友情。 她太了解他的性格和脾气了,知道他会因此而对她有些不成熟的看法的,即便不这样,至少也会有意无意地疏远她的,尽管他自己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于是她索性就从不和他谈起这些事情,包括和她的家庭有关的一切。 他对她家庭的部分了解,特别是对于白正源的了解,仅限于晓樱给他提供的零星情况,至于别的途径他一概视为歪门邪道不予理会。 长期以来,在她面前他当然也非常知趣地回避着这些东西,仿佛是在和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外飞仙交往一样。 他要的就是这种感觉,而她要的也正是这种感觉,他们谁也不想率先打破这种局面,因为谁都不想友谊尽而人分离。 “有一本书,是晓樱最喜欢的,她经常反复地阅读,”白郡英气逼人而又略带伤感和调皮的意味对桂卿道,“那就是《呼啸山庄》,据说也是你最喜欢的一本书,对吗?” “在这个场合,谈这个问题,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他心中五味杂陈地回道,并且以为是真的五味杂陈,而不是忸怩与做作。 “那我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时间地点和你谈这个事呢?”她露出一对精致洁白的小虎牙,斜着眼睛对他笑道,又多了一层妩媚之情,“你可以直白地告诉我,我好安排啊。” 她总是精于调节气氛的,他很佩服她这一点。 “好吧,只要是和你聊天,”他顺势恭维道,“在哪里都是好的,在什么时候都是对的,都是我求之不得的。” “你呀,就是喜欢强作欢颜!”她直言不讳地说道。 “难道此时此刻,我还有其他更合适的表情吗?”他问道。 “也是,”她轻轻地吹了一口气后自言自语道,“你还能怎么着啊,简直就和我一样,都是平凡生活的小奴隶。” “我怎么会和你一样呢?”他堵她道,且决心要好好地逗她一下,好换换心情,“我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并驾齐驱呢?” “嗯,什么意思?”她瞪着眼问。 “我给你提鞋,恐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