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说完全符合正常的人际交往规则,她既不任性盲目地随意拒绝,也不固执偏激地全盘接受,她是个经受过熊熊的爱情之火深度锤炼和锻造的女人,因而会在各方面表现得比他更强一些,更胜一筹,更富有人情味和艺术性。 “你今天晚上还回你叔叔家去吗?”他这话问得显然有些多余,这根本就不是他该操的心。 “对啊,我平时就住在那里,我叔叔家里的事太多,我算是给他家帮个忙吧,平时就是干点闲情的活,也不是太累,太忙。”她稍微笑了一下,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在夕阳的照耀下很是诱人。 看得出来她的笑很是勉强,因为她其实并不想回答这个明显属于日常事务性的小问题,一个她认为比较庸俗的根本就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她非常不愿意别人提起除了她本身之外的任何事情。她以为自己哪怕只是一块普普通通的早已被建筑市场淘汰的粘土砖,而不是一粒光彩照人的天然钻石,那也不需要任何外在的东西来装饰自己,抬高自己。她超级喜欢这句话,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他不知道的是,她家里还有两个弟弟,她不喜欢和他们住在一起,另外在起居上也确实有点不方便,农村的情况嘛,也就是那样吧,她以为他应该能理解这些事情,因为他家也是农村的。而事实上他对于她这种在北沟乡上班而跑到县城叔叔家里住的情况还真是有点不能理解,他毫无道理地觉得这样不好,尽管不好在哪里他也说不上来。此刻他还不具备那种能够完全彻底地进行换位思考的能力,遇事还是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 “今晚你还是照常回老家去?”她问,似乎在反击。 “是啊,我还能上哪去呢?”他无奈地笑道,觉得她的话就像写对联一样都是有来回点的,“虽然单位里也有宿舍,不过当时我没要,我老觉得单位离家也不是太远,每天回家也没什么问题。你一个女孩子都能每天来回跑,我一个男的就更没问题了。” 他这话还未说完就感觉自己的脸有点发烫了,他觉得自己撒谎了。真实的情况不是单位有宿舍他没要,而是他从一开始根本就没想到要宿舍的事。如果在她跟前完全照实说,这无疑显得他非常弱智和愚钝,特别是和一块考进来的同事李宪统的世故和老练相比。更让他自己都难以接受的是,在知道宪统向单位要了宿舍之后他却又碍于面子而不愿意也像宪统那样去问单位要宿舍,理由居然是“既然自己开始的时候没要,那后来仅仅是因为看到别人要了就跑去要,这也显得太庸俗不堪了”。他恨自己死要面子活受罪,明明有需求却不愿意去提要求,不愿意麻烦别人或者麻烦单位。 “正是因为我天天来回跑,风吹日晒的,夏天热个半死,冬天冻个半死,碰上下雨下雪就更不好办了,所以我才想啊,如果能在城里安家的话那该有多幸福,你说是吧?”说着说着她就像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一样非常陶醉地笑了,然后轻轻地闭了一小会眼睛,以享受那短暂而美好的幻想,也不在乎他会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因为她觉得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一定会和她想的一样,除非他不是正常人。 “等一下,我觉得吧,咱退一步讲,就算是在城里勉强安家了,可是你上班的地方还是在北沟乡啊,不是一样得来回地跑吗?”他有些讨厌地问道,在她看来真是一个不知趣的家伙,连一点最基本的眼色都没有,一张口就是非常扫兴的话,真是活生生地把天给聊死了。 “除非你能天天开车上下班。”他接着又补充道,看起来智商还不是很低,似乎还有可以挽回的余地。 “哎,你千万别这么说,我告诉你,那可不一样啊!”她听完他的话之后淘气而又倔强地回道,好像一旦谈论到这个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