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就变成另一人。 扯。 易容哪有这般容易?现画张脸皮至少三个时辰,她是会提前备好面皮,可穿皮也得半柱香,仅握一支笔,过树一瞬最多在脸上画个王八。 她心里骂骂咧咧,又停不下翻页的手:“扯。扯。扯。扯。” 却是在最后一页顿住。 那最后一页,写着侠士的结局。 在某个美丽的月夜,侠士完成了劫富济贫的使命。坏人跪在他脚下,洗心革面,发誓此后不再作恶。被抛弃的野孩子都有了家,有学可上,得病可治,没有人会饿死街头。世道再无贪官地主欺压,没有冤,没有憾。 而侠士爽朗一笑,披着大家伙儿为他缝制的百家衣,和其他侠士朋友有说有笑,消失于灿烂的烟火下,余生长乐,安康。 方樱空茫茫读到最后一字,舌尖抵在牙后,扯字说不出口。 “不好看。”她赌气一般把话本扔回箱子里,动作却轻。 “还是说书人嘴里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儿好看。” 起码她听了真能笑出来。 她伸伸懒腰,腰也酸腿也痛。楼回怜这把柔弱身骨,看来过去是从不锻炼。 方樱小时候瘦的像捆干柴,后来身上才慢慢有了紧致的线条。 都是练出来的。 哪怕干瘦她也能跑的飞快,这就像什么天赋一般,可是后来她得握刀。 要握好刀,身上得有用不完的力气。 趁闲,要不练练?方樱盯上元谢终送来的木箱子。 她看四周无人,即刻扣好箱盖,拽起箱上麻绳,蹲身,试图把箱子抗在肩上。 第一次试,箱子仅抬起一角,方樱感觉有希望。 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方樱懂如何用巧劲,楼回怜至少四肢健全。 “长嫂,你怎么偷人话本呢?” 那头,程印岘目瞪口呆站在院口。 方樱低头看看自己蹲马步企图抗箱子的姿势,尴尬笑笑:“如果我说,我没想偷话本,只是想抗一下这个箱子,你会相信吗。” “长嫂。”程印岘插着腰走到她面前,一把夺过绳子:“你觉得我是痴儿吗?” 方樱不答,皱皱鼻。 “我真是差些被你纯真的面孔欺骗了,看来你不止无趣,还寸人所爱!你知不知道这些话本都是我的宝贝,你怎么能偷,简直令人发指!”程印岘死死护住箱子。 方樱听他说够,幽幽开口:“夺人所爱。” 她再没文化,也比程印岘强。 “你!”程印岘看她满脸无所谓,气得眉毛跳:“阿兄还要我跟你好好相处,我才不呢,我程印岘这辈子都不跟你好,我讨厌你!” “哈。”方樱惊讶捂嘴:“岘儿讨厌我?” 她捂眼,悲情难过:“那可怎么办呀!呜呜。” “你…你你你哭也没用。” “呜呜。” “你…你别哭了。” “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