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奚华身形交错的一瞬,林素秋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师尊,徒儿到底做错了么?阿又做错了么?”
奚华冷笑:“想不明,就跪着好好想,一日想不明,就跪一日,十日想不明,就跪十日,双腿跪断为止!”
他当然不会告诉林宓真话了,他怎么会承认,自己心胸狭隘,就是见不得任何人接近牧?
他又怎么会向自己的大徒弟承认,自己就为大徒弟在道场,当众抱了牧,还直接带走了牧,就嫉妒得恨不得清理门户?
错,就是不知道这到底是谁的错,但又一定得有人承担这份错!
首先排除小,是奚华自己。那么,错的人就只能是林宓了。
要怪就只能怪林宓有眼无珠,连自己的师娘敢觊觎。
奚华自认为对他已经网开一面了,换作旁人,双臂早就被他斩下来了。
而他只不是小惩大诫,林宓应当感激涕零才是。
岂敢如此质问他?
简直,不知死活!
奚华去了林宓的别院,连伞顾不得收,直接一把甩在廊下,大步流星地冲进偏殿里。
偏殿里灯火通明。
床榻躺着的少年面色红润,唇瓣却已经干裂到血,昏迷不醒间,还一直喃喃自语。
“水……给我水……好渴。”
“师尊来了,小,师尊来了!”奚华冲进里殿,可寻了一圈,竟没寻到茶壶。
顿时一股无火瞬间就冲了来。
那些人到底是怎么照顾小的?
竟连壶水不曾放在房里?
奚华恼怒归恼怒,转身又去寻茶水,可才一转身,就听身后传来一声异响,他身瞬移而至,一把将歪下床榻的牧接了满怀。
“水,我要喝水,好渴……”牧迷迷糊糊的,无意识地抓紧来人的衣袖。
“好,你别急。”奚华将人抱在怀里,目光在床边的矮桌,放的一碗姜汤和一碗药汁之间来逡巡。
最终还是选择了最为稳妥的办法。
直接以掌为刃,割开了自己右手手腕的血管。
奚华满脸温柔地把鲜血直流的手腕,凑了牧干裂的唇瓣。语满是宠溺,还有几分蛊惑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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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罢,渴了就多喝一些,管够。”
看着少年抓着他的手腕,大口大口吸|食着他鲜血的贪恋模样,奚华笑得越发开心了。
“小,你或许不知,为师小时候,一直被一群无知小儿骂作野孩子,说我有娘生,没娘养。明明我只是蹲在角落里,自己跟自己玩,可他们却偏偏要拿石,烂菜叶子,臭鸡蛋往我身砸,把我砸得臭烘烘的,就骂我脏,说我从到脚脏,连血,肉,骨是脏的。”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脏,我不就是两男人无媒苟|合之下,凝结的怪胎,根本就没有人爱我。”
“等我稍微大了些,就开始杀人,一直杀,杀了很多人,满手是血,更脏了。”
“为怕脏,所以,我总爱穿衣,衣服可能是我身最干净的地方了。后来,我的修为越来越高,在玉霄宗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不是仙盟,还是其他界,对我有几分忌惮。”
“他们厌恶我,也畏惧我。”
“只有你不一样。”
话到此处,奚华微微一笑,空的左手一遍遍地抚摸着牧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