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府里五个姑娘,沈萱和三姐姐沈薇关系最好,她今年十六,年初嫁到的武安侯府,上个月已有身孕,如今正在养胎。 写完后,她吹了吹,将信交给了紫霜,叮嘱道:“天都黑了,明天上午再送吧。” 晚上,沈萱又吃了好多补品。 夜深人静时,她不由往外瞄了眼,道路上的雪倒是被人打扫干净了,可惜还残留着泥水,今晚的路注定不太好走,将丫鬟打发下去后,她让青影悄悄去外面租了一辆马车。 夜深露重,寒气逼人,一直临近三更,沈萱才悄悄出府。 王府里积雪很多,上到巍峨屋顶,下到苍松小路皆蒙着一层白,像没什么人踏足,唯有主干道上的雪被简单清理了一下。 沈萱蹙了蹙眉,只觉得底下人定是瞧王爷身体虚弱,时不时昏迷,方如此怠慢。 再次来到他寝殿门口时,沈萱不像昨日那般紧张,心中反倒生出一丝胆怯来,手腕还泛着疼,并非一星半点,是她从未体会过的疼。 临阵逃脱可还来得及? 她终究还是鼓起勇气走了进去,今日的她穿了一身藕荷色襦裙,头上戴着一支嵌红宝石步摇,垂下的流苏,随着她的动作,小幅度摆动着。 她生得貌美,眸子清澈水润,肌肤光洁胜雪,不论穿什么都显得娇俏动人,当她的身影出现在他的寝宫时,室内的冷清感都好似被驱走一些。 凌钊正书写着什么,听到脚步声也没有停下,他耳聪目明,隔了很远,就认出了她的脚步声,他没抬头,她也没打扰,只安安静静站着,委实是不敢打扰。 十岁那年,因打扰了他,他便毫不留情地将她拎到了门外,拎小鸡崽似的,毫不费劲,如今他又这般高大,解决她分分钟钟的事。 沈萱一向乖觉。 过了有一炷香的功夫,凌钊方将狼毫笔,搁进青花玛瑙笔冼里,清澈的水瞬间被墨汁晕染成黑色。 沈萱的目光不由落在了一旁的笔冼上,她喜欢玛瑙,也曾收藏过几件,哪件都比不上他这个笔冼,色泽通透,光滑流转,一下就眼馋得不行。 察觉到睿王停下动作在看她,沈萱才恋恋不舍地移开目光,她没忍住,又多瞧一眼,直看得心中痒痒的,不禁大着胆子,小声提议,“王爷,我先帮您把毛笔清洗一下吧。” 她在家一直很受宠,不论是祖父祖母,还是伯父伯母,都很疼她,沈萱从小到大没缺过什么东西,如今碰见个可心的,只觉得心痒不已。 睿王没吭声,只居高临下审视着她,目光中带着探究。他身居高位,能力心性一一不缺,身上带着一种天生掌控者的气度,朝中的官员,见了他都会忍不住心中打鼓。 沈萱倒也不是不怕,她胆子一向算不得大,只不过,小时候曾被他所救,还小尾巴似的跟他同吃同住几日,哪怕一度遭他嫌弃,在沈萱心中,没觉得他多坏。 当他被外人骂时,她还会悄悄同情他,觉得他好可怜,这会儿见他没拒绝,便以为他默认了,一欢喜,那点害怕也散了大半,忙跑到了笔冼前,小心翼翼摸了一下,眸色晶亮,是毫不掩饰的喜爱。 她将匕首放在了书案上,一旁便有清水,她换了好几遍水,才将毛笔洗干净。 凌钊冷眼看着,不知道她究竟耍什么花招。 洗干净后,她才收好毛笔,又恋恋不舍看了眼笔冼,方拿起自己的匕首。沈萱一抬眼,才发现他居高临下望着她。 他身姿伟岸,气势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