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不少人也想参军。 忽然,街上响起欢呼声。 “尖刀队,是尖刀队!”“北堂队长您好!”“今天也出去拉练?真辛苦啊。” 一群身穿迷彩服的人走过,最前面的是个俊美男子。 巧了,这人花梨认识。 他查验过她的证件,她还送了对方烤鱼鳞。 原来他姓北堂,还是什么尖刀队的队长,缘分啊。 人群热烈,花梨也站起身笑着挥手。 在一众粗糙中,花梨的穿着无疑很显眼。北堂则一眼就看到了她,脸色一僵,步子乱了一瞬。 昨天他在岗哨亭附近找了半天,还以为人跑了,原来在这儿呢。 见她笑容灿烂,好似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北堂则牙根直痒痒。 骗他吃土,还敢大咧咧出现,真嚣张。 可惜此刻职责在身,否则...... 跟北堂则打招呼的人数不胜数,上到白发老人,下到三岁孩童,他虽然嘴上应答着,眼睛却始终锁定花梨,尤其是路过她身边时,更是狠狠地瞪了她。 只是他天生一双多情的凤眼,斜挑看人时不由得显出些许嗔色。 不像是发怒,倒有点勾人。 花梨一怔,耳朵莫名有点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