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为了不让她总是闷在室内,陆哲淮常在天气好的时候带她到外面散散心,就当养伤。 盛栀夏会带上相机,坐在轮椅上随便拍点照片。 有一回遇到一个阿姨牵着一只陨石边牧,那小狗远远看见她就开始摇尾巴。 盛栀夏觉得它可爱,顺手给它拍了几张照,征得主人同意之后摸了摸它。 夏季晨风暖乎乎的,边牧恋恋不舍地回头望她,被主人哄了半晌牵走了。 陆哲淮带她行至湖边,湖中荷花盛开,远处一片青瓦红墙。 盛栀夏觉得这里适合牵手漫步,可惜她石膏还没拆,只能待在轮椅上,老老实实当一个伤患。 “陆哲淮。”她回头看他,认真地问,“我们以后养只小狗怎么样?” 陆哲淮垂眸接过她期待的目光,百依百顺似的,笑意浅淡:“只要你喜欢,什么都可以养。” 盛栀夏思衬片刻,想到过段时间就开学了,又觉得不妥:“等我大学毕业吧,公寓楼不适合养狗。” 陆哲淮轻笑一下:“你怎么知道是公寓楼?” “嗯?”盛栀夏有点懵,他最近也没提过,一切都毫无征兆,“你真在那边找好房子了?怎么都不告诉我。” “本来想着下个月再跟你说的。”陆哲淮在石桥边上停下脚步,走到她面前,半蹲下来看着她,伸手轻轻捏一下她的脸颊,说,“那儿有一个小庭院,准备安排园丁修剪,种些你喜欢的花。草坪也很宽,到时候可以养狗。” 盛栀夏与他对视良久,转头看着那片荷花池。 “还是住公寓吧。”不要给她这么大的负担。 陆哲淮怎么可能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但他没有撤销原先的决定,而是为她增一项选择:“你不喜欢的话,我另外找一间公寓。那栋房子依旧留着,你想住的话,随时可以过去。” 盛栀夏时常觉得,他待她真的够好了,好到单拎一件出来都是沉沉的偏爱。 只是她很难懂得,那些好里到底有多少笃定,又有多少不顾一切。 -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石膏至少要打一个月。 盛栀夏发觉,自己的右腿多少有些命途多舛。 之前从马上摔下来,首先遭罪的就是这条腿,其他部位安然无恙,顶多擦伤,就它严重骨折。 再后来,她参加西北多市联合举办的一场马拉松,在正式比赛前练习了一个星期。 眼看着进步飞速,可没想到这只腿又不争气,临近赛前还崴了一下。 不过比赛当天,她还是连喷好几下镇痛喷雾,在足踝逐渐麻木的时候越过起跑线。 可药效终究有个期限,最后她只能跑完半程。 “原来从小就那么执着。”陆哲淮平静道。 时间刚过零点,他在书房处理一些文件,盛栀夏坐个小轮椅待在一边,慵懒地靠着他肩膀。 “你当然没体会过那种感觉。”她说,“不过我也不钻死胡同,痛得受不了我就不跑了,反正落后那么多,跑完也赢不了。” “跑了那么长一段,怎么不算钻死胡同。”陆哲淮漫不经心地边写边说,钢笔落迹时散逸淡雅墨香。 “当然不算,只不过耗了些热情,见好就收。”盛栀夏的目光落在他手边,问,“你的钢笔字练过吗?” “没有。”他淡然说,“小时候练的行草,但不是硬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