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 “此乃不化骨。人生前精神气力贯注之处,死后其骨不化,可为精魅。绿珠生前擅长舞,舞姿飘逸绝伦,跳舞的时候,所有精神气力贯注大脚趾之上,因此,最终只留下这块骨头。” “你又如何引出绿珠?” “这并不困难,绿珠生前最喜欢黄菊,我将那块不化骨埋在菊花根下,绿珠便附在这株黄菊上,因此此菊一年四季花开不败。” 石崇又喜又悲,“想我当时被屈杀,暴尸于市,怨气冲天,故魂魄不散成了游魂野魄,我不愿再世为人,如今绿珠仍在,我真是要谢谢你了!” 他们都是鬼魂精魅?! 云栖浑身一个激灵,醒了,糟糕,和尚鬼马上就会回来,他法术通天,妖僧,对不住了…… 想到这,云栖叼起烛火爬下书案,来到墙壁下方,想要烧掉那幅挂在壁上的帛画,让和尚有去无回。 无奈,一时间却够不到。 做蛇真她妈太憋屈了! 云栖眼珠子滴溜转着,开始思索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木屋烧了,于是又朝着和尚挂着袈裟的衣架爬去。 袈裟垂地,一把火就能送和尚去西方极乐世界,云栖想得“咝咝”直笑。 却听得石崇又说,“万空和尚,我们来比一比如何。” 和尚桀桀笑道:“今晚的歌舞精彩绝伦,就是当今皇帝都没有机会欣赏得到,石兄拿什么跟我比?” 石崇像是甩赖皮,却相当一本正经地说,“和尚难道忘了,刚才是我的绿珠呈上歌舞,和尚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