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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以义为利(2 / 3)

得这整件事就挺讽刺的,我觉得我现在跟魏忠贤两个人像是倒换了历史地位,好比慈禧太后要一个劲地废大清,李莲英反倒要极力保大清。」  魏忠贤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了好半天,皇帝却仍是一脸淡漠,“忠贤多虑了,朕听说,这江南一向是‘健讼之风’盛行,即使缙绅大户与乡贤有勾连,那些小户也不是能甘心吃亏的。”  “南方的富裕大户行事,倒不比北方这样张狂,昔年‘董范之变’,不就是最好的例证?”  “董范之变”中的“董”与“范”,即指万历年间浙江湖州有两家权贵富豪,董份与范应期。  董份在嘉靖年间回故乡后,正值苏州一带饥荒,于是他表面上帮助穷苦百姓,实际趁机贱价购买乡民土地,利用家财放私债收高利贷。  不过几年,董家便广占田地,富冠三吴,田地成百上千,贯连苏湖诸邑,岁得利息数百万,成为了南浔屈指可数的乡宦。  万历二十二年,董份之孙董嗣成提出惩戒家奴,弄清土地纠纷,允许民户回赎,价不足者将予以补足。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湖州百姓的抗议,吴江之民立时便告发董家所占田产与其所出价格不符。  时值吴江县令黄似华本身就怕地方豪富聚财生变,主张锄强,于是便将诉状交由董嗣成自己处理,董嗣成采用了宽让政策,优饶自损,企图平息事态。  不料百姓见了董嗣成退让之态,以为有利可图,竟开始争相恶讼,数月之内,董氏家产损失一半有余,且逐渐波及当地的其他缙绅豪族。。  其中受牵连最严重的是同乡的范应期,范应期是嘉靖四十四年状元,致仕归乡后,与乡里人少有往来,虽然财富不如董份多,但乡里人拿他俩一对比,对范应期仇怨更深,一时间起诉范氏者有千人之众。  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抚王汝训,与巡按御史彭应参激于义愤,便令乌程知县张应望将范应期拘捕,以致范应期不堪其辱,在狱中自缢而死。  范应期之妻吴氏赴京诉冤,神宗皇帝闻之大怒,将知县张应望谪戍烟瘴之地,王汝训、彭应参等俱削籍为民,连举荐王汝训、彭应参的吏部尚书孙丕扬和都御史衷贞吉也受了牵连。  此案波及甚广,所涉大小衙门无敢过问,而百姓告状不止,大有酿成更大民变的危险,在此情形之下,苏州府推官袁可立临危受命,独自去湖州审理这一棘手大案。  在通过调查之后,袁可立得出的结论是,董、范两家的田产多以抵债、低价收购或是接受投献而来,属于合法资产。  当时,董、范两家也势不让人,要求官府严惩所有参与打砸抢的人,袁可立顶住压力,左右周旋,竭力保护弱势一方,除了将少数为首的施暴者绳之以法之外,其余上诉百姓均以民事案件分发到各县衙门从轻发落。  最终经过退还,董、范两家田产所剩已十不及其三,而贫民获益颇多。  朱由校见魏忠贤还要争辩,又接着道,“《大学》中云,‘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呢,家里有四匹马的马车的官员,就不应养鸡与猪以牟利了;有资格在祭祀时使用冰块的贵族家,就不要再畜养牛羊了;拥有一百辆兵车的贵族,就不应该豢养聚敛财富的家臣;与其有搜刮钱财的家臣,不如有盗窃钱财的家臣。”  “国家不应把财货看成利益,而要把道义看成利益,掌管国家的官员而致力于与民争利和敛财,一定是从小人的诱惑开始的。”  “国君也是想着要国家好起来,却使用贪财的小人去治理,一定会招来各种灾难与祸患,到时候纵有贤能之臣也没有办法了,国家不要把财货看成利益,而应将道义看成利益。”  “那这道义二字该如何解释,总是朕说了算,你又何必杞人忧天呢?”  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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