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黑色的摩托车在拥堵的机动车道穿行而来,骑车的,正是那位校霸男主——凌也。
头盔也不戴,染个黄毛,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明明人设是家里很穷,哪来的钱买的摩托车啊?分明是校园霸凌,从低年级的同学那抢的吧!
啧啧。
真是天苓一中的败类。
宋轻许难免一阵腹诽。
公交车的车身很宽,摩托车开到旁边,被挡住了去路。凌也漫无目的地偏了偏头,正对上宋轻许的目光。
还未等宋轻许反应过来,凌也先一步夹了她一眼,还满脸不屑地说了两个字。
隔着车窗,宋轻许听不到他的声音,却读出了他的口型。
“晦气。”
呸,你才晦气!
宋轻许也夹了他一眼。
用毒咖喱药死他算了。
集体乘坐大巴车到郊游的山脚下,宋轻许已经饿过劲儿了。多亏了同桌秦沐的一路连拖带拽,终于是爬上了山顶。
班主任钱老师选了一棵茂盛的大树,让大家在树下铺上野餐布,一起享用同学们带来的美食。
宋轻许懒得动,一屁股坐在树下的大石头上。
秦沐拉了拉她的衣角,指着不远处,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诶,你看,你们家凌也上来以后,就一直盯着沈樱,眼珠都没错开过。我说什么了,他对咱校花根本没死心。”
原文里,凌也喜欢沈樱喜欢得发疯。从入学第一天,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他就陷进去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把青春的热烈刻进了骨子里。每天,他无论逃课去哪里,都会在放学时间准时到校门口等沈樱。他的家境并不富裕,可香甜的水果、精致的蛋糕、新款的奶茶,却是从不间断地往实验班送。
一时之间,凌也这个问题少年追校花的事情,便弄得满校风雨。
沈樱本是个好脾气的,却也经不住老师同学议论纷纷,于是有一天,终于忍不住跟凌也爆发了。
那天,好多同学都在场。她的脸因为紧张而憋得通红,声调虽高,声音却打着颤。她说,凌也同学,你这样缠着我,让我觉得非常困扰!学生的本分是学习,我想好好学习,不想因为这些事情分心!
其实她话没说完,就后悔了。凌也那么爆的脾气,吃了难堪,会打女孩子也说不定。
可自那回以后,凌也居然再也没来骚扰她。即使是想送她回家,也是远远地看着,再不凑过来。
渐渐地,这件事就从学生们的视线中淡去了。
甚至好多人都相信,凌也真的放弃沈樱了。
只是……眼神是最不会出卖一个人的。
宋轻许望着远处的凌也,摇了摇头,不予置评。
“轻许,你别难过,还是有机会的,我看沈樱不喜欢他。”秦沐指了指宋轻许带的大食盒:“你快去给他送吃的吧,要想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先得征服他的胃。不过……”秦沐透过食盒的缝隙,看了看里面的食物:“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这么精致的东西了?”
“这不是我做的。”山上风大,宋轻许伸手拂去粘在唇边的发丝,大大方方承认:“是我小叔叔叫人准备的。”
原文里,原主装了四年穷,只有高中同桌秦沐知道她真实的身份。
秦沐有些诧异:“那……你要让你小叔叔……去征服他的胃?”
“我小叔叔负责征服你们的胃。他的……”宋轻许给自己打了打气,从食盒底部,掏出了她的杰作咖喱饭:“还是我自己来吧。”
她把大食盒往秦沐怀里一丢,然后在秦沐吃惊的目光中,朝凌也他们班走了过去。
“呀,这不是宋轻许嘛!”凌也的狐朋狗友们看到宋轻许径直走来,不约而同开始起哄。
有放声大笑的,有吹口哨的,个个不怀好意。
凌也看到她,更是一脸的不耐烦,掏出一根烟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