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精。 “缸?!”青华生怕自己听错了,连忙用手比划了一下。 “对,就是一口缸,”越鸟解释道:“世人早有记载,破草鞋可成精,叫败屩妖,每逢天下破败时,就会出来阻塞道路。非但如此,老锅也能成精,可以修成人身,占卜凶吉,称作鸣釜。” 青华啧啧称奇,又道:“可殿下既说死物无窍,难得造化,不敌天劫,怎的又说这个破缸精活了一千五百多年?” 越鸟嘴角一挑,又道出一桩因果——原来这成精的非但是一口缸,还是一口极污秽的厕中缸。 青华立刻恍然大悟,凡人修炼需度雷劫,天雷是天生的神兵,无坚不摧,单单有一个罩门短板,那就是忌污秽之物。蝙蝠修炼最怕雷电,它们会从民居偷出女子所用的骑马带,等到了雷电交加的时候,就把骑马带顶在头上,好叫雷劈不着它。若真如越鸟所说,此怪是个厕中缸,那真是天雷都得避着他走,它自然无惧天劫。 此缸原本几十年间只是厕中之物,污秽不堪。彼时民风不化,有弃女风俗。有一日,主人家无心插柳,将一个刚诞生的女婴溺毙于缸中,叫此物占了人血婴灵,就此得了造化。百年之后,这妖精修成了人身。但他无甚慧根,灵性也浅,虽然是一心修道却始终不得天机,修炼了几百年依旧毫无进展。 这妖怪也没什么大志,便化作男子模样经商为生,赚得财帛接济乡民,也算是修得善缘。他每到一处,居三十年必走,以免被凡人识破他长生不老。日子久了,他踏遍八洲之地,熟知各处风土人情、物产民风,几百年下来竟成了本事,非但营商有道,还积累了不少家底。他本是污秽之物,知道自己灵根虽萎,却易度天劫。算到天雷劫将至,他就化回厕缸足足九九八十一年,等天雷来时,他毫发无伤,就此修成仙身。 可这妖怪无仙缘、无慧根,无论他如何修炼,想要封神飞升都着实无望。于是他成日间便经营商道,济贫救困,也实实算是个有善心的。 “小王恐他长此以往心灰意懒,失了修道之心,因此有心让他与小王做个守山的大神,一来他老实本分,二来也好借灵山之境养他慧根佛性。” 青华早就见识过越鸟的慈悲,可此刻他心里却不禁又生敬佩,这里面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只是越鸟不愿挂在嘴边罢了——等到越鸟得道,她也可提携这妖怪一二,助他个正果,不亏他千年行善。想她一介妖王,却肯为如此一个小妖精细作打算,实在是别有一番慈悲在里面。 说话间,二人云驾已至宗阳城,青华正要按落云头却被越鸟止住。光看越鸟的表情,青华就知道她一定又是在打什么高明的主意。 “殿下又有何神机妙计了?” 越鸟似是憋了笑一般脸色绯红:“小王确有一计,只是要行此计,需委屈帝君些,烦劳帝君变化作……” 青华打起精神,心想越鸟就算是要他变成个老和尚他都无所谓,只要越鸟能开心,他有什么做不得? “……劳烦帝君化作一个妙龄村妇。” ……青华的内心是拒绝的……变个什么不好,现在想来,变个狗儿都可以,还能让越鸟抱着,可越鸟却仰着脸直愣愣地望着他,看得他舌头都直打结。 “殿下啊……” 越鸟就是越鸟,即便是使坏讨巧都照样不失真诚,望着那一双清澈见底的眸子,“不”字在青华喉咙里打转,无论如何就是说不出来。 “殿下……本座……这个……” “帝君器宇轩昂,威武不凡,若是化成个美人儿,还不知道是如何风姿呢?恐怕也是美的天上有地上无吧!” 事实证明,神仙也吃拍马屁这一套,青华听到“器宇轩昂威武不凡”这八个字顿觉七窍通畅,心想变就变吧,有甚了不得的。 为了一句甜言蜜语,青华就随越鸟安排,化了个十七八的少女。越鸟细细打量,啧啧称奇,口里直叫妹妹,脸上笑颜如花。青华非常得意,还拿腔拿调地称了越鸟一声姐姐,逗地越鸟笑地直不起腰。 青华扮的女子倒是娇俏,她梳着双环髻,身穿如意纹妆花袄,鹅蛋脸上一双圆溜溜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