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秦梧看着余欢,见她额角的碎发有些乱,伸手给她将头发捋到耳后。
余欢昨天吃的不多,现在早就饿了,南疆的饭菜不和胃口,自然是想回家去吃青青做的饭。
回酒楼里看了看,那半坛子酒还放在桌上散发着诱人气味儿,余欢可不敢再碰了,让十七带回去和兄弟们喝了。
余欢拉着秦梧回家,这儿的民风开放,路上都是成群结队的情侣,不像中原那样保守。
沿途经过一个老奶奶的首饰摊子,见两人浓情蜜意,便拿了个锦囊出来,“姑娘这么漂亮,买个锦囊带着吧,和你这身红衣格外般配。”
也许两人昨天刚做了那样亲密的事,余欢觉得两人之间的感情更深了,是那种由内而外的深,听到别人这样称赞他们两人,余欢很给面子的买下了这个锦
囊。
秦梧矮身将锦囊挂在余欢的腰间,上面绣着鸳鸯戏水,浅橘色的锦囊,和余欢的一身红衣,的确很般配。
“好看。”秦梧给出了中肯的评价。
看他一本正经的夸赞自己,余欢忍不住笑起来,秦梧付了钱,两人便有说有笑的往家里走去。
天上云层密布,遮住了刺眼的阳光,正是舒服,两人慢悠悠的走在街上,也沿途买了些东西,回到家时,青青早就做了好午饭等着两人回来。
“青青,你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了,我正想着喝点汤呢。”
厨房里炖着老鸭汤,咕嘟咕嘟冒着泡,余欢循着香味进了厨房,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被夫人夸奖了,青青有些羞赧,将炖好的汤端上桌。
饭菜丰盛,秦梧给余欢夹了菜,向她说,“明日约好和戈尔丹见面,也许会晚些回来。”
“嗯,正事要紧。”余欢能理解,毕竟秦梧来南疆也不是玩的,她喝了一口汤,道:“正好我约了修理工,明日去重新装饰一下酒楼,也换个牌匾。”
酒楼的牌匾也只是换成余氏酒楼,至于装修风格,之前的装饰余欢不太满意,准备大改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