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这里失守,那些银子可就落到了突厥人手里了。”
本来乔志明对于作战的事情他就不是很精通,林景挑选了他,是看中了他做生意的眼光和手段。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如果突厥人有大队的人马过来,我们的处境就危险了,现在我也想不出办法来。”
乔志明觉得两方面的人讲的都不错,不过他现在不敢轻易的下决定。
“我看咱们还是先做点攻事吧,如果只是那十几个突厥人找过来,我们就给他们来个出其不意,把这十几个突厥人都留在这里,如果是大队人马来了,我们就死守在山上,我这里还有几只信号箭,等到了夜晚咱们发射一只,看看能不能让最近的吉木城发现了。”
乔志明也没有了注意,这个办法就是最好的办法。
于是十几个人分工合作,他们找吃的找
吃的,修工事的修工事,还有两个人潜伏在山下的灌木丛中,探听着大路上的消息。
山洞附近没有什么小动物,最后还是一个士兵随手一挖,找到了一个野兔的洞穴,洞穴里三只毛茸茸的小兔子刚刚睁开了眼睛,身体也就男人们的拳头大,它们还需要母兔的喂养。
士兵们顾不得欣赏小兔子的可爱了,现在它们就是救命的稻草。
短短的匕首,一下子就切掉了三个兔头,兔子的鲜血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杀兔子的士兵觉得可惜了那些血,于是把兔血直接就流到了那两个昏迷士兵的嘴里。
也许他们失血太多了,当兔血一滴滴的流到他们唇边的时候,他们居然慢慢的把那些鲜血给吮吸到嘴里了。
一个随身的铁皮锅里,所有的水都倒了进去。剥了皮的小兔子已经被放进了锅里。
干干的柴火在锅子下燃烧了起来,很快锅里的水就沸腾了起来。兔子肉的香味就在山洞里飘了开来。
商队的人已经很久没有吃熟食了,不过现在他们都没有心思在兔肉上面,外面的情形让他们绷紧了神经。
已经有几个突厥人从山下走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