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她特意凑近红衣耳边,轻启朱唇:“你说,老公...是何意思呢?”
“!!!”
红衣身子猛地一颤,像是被拿捏了七寸,有些抓狂,连忙在她书上写到:“这是我对他的称呼,只能我这么喊!”
“那你能喊出来吗?”
“......”
“老公!老公!老公!”娴书捉弄上了瘾,一边喊一边进了暗巷。
“呃呃呃!!!”红衣气的整张脸都红了,她跺了跺脚,拼命想说话,却做不到。
手伸到怀中,摸出了一张女儿家的秀帕,看着上面娴书喊的那一两个字,她咿咿啊啊了半天,却始终念不出来。
呼~
叹了口气,她愣愣的看着那两个字出神。
其实,那只不过是一次很简单的初遇罢了。
也是顾朝第一次到暗巷的日子。
他手里有一个饭团子,红衣那时饿急了,双眼眨也不眨的看着饭团,贪婪的嗅着上面的饭香味。却一句话不说,也不抢。
顾朝便逗她:想吃么?喊声老公来听听,它就是你的。
只是开个玩笑的话罢了,团子最终给了她。
她吃了但没喊出那两个字,因为她是哑巴。
时间年复一年,顾朝早已忘了这件小事。
但他不知道,早在那天后,她便从顾朝教的三十六个字里,找到了老、和公两个字。
偷偷的练,偷偷的念。
时至如今,已写几万遍。
她无所谓自己姓甚名谁,却一刻也不敢忘那两个字。
可话到嘴边,却只能喊出一字‘老’。
声音沙哑,让人啼笑皆非......
夜已深。
废城的一切又归于平静。
似乎刚才的惊天一斗,只是一场梦。
拜别了两女,顾朝在夜市搞了点酒菜,带着忐忑的心赶回家
虽然不知道那女人还会不会拿枪捅自己,但作为男人,占了便宜,该认错还是要认错的。
而此时,废城东边。
那两棵老树依旧被风吹着,沙沙作响。
其中一颗树根底下被掏了空,从中窜出三道人影。
除了两个宛如侏儒一般的地鼠门喽啰以外,就剩下灰头土脸的三绝老人。他咬牙切齿,出来之后一脸的生无可恋,显然还对钻狗洞这件事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