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青宁笑盈盈地把他送到门口,看着他害羞的样子,又可爱又纯情,跟之前那个沉沉的,闷闷的样子大不相同。
确实是一个宝藏男
孩儿,既是他什么也不说,方青宁还是能感觉到,他出身绝不一般。
但也仅止于此。
无论他出身怎样,大概家里的情况现在都不太好,不然也不会住在他们家里,一住就是这么久。
本来他前阵子提过要走,方青宁也觉得他可能真的要离开。
可看眼前的情况,他似乎又不走了。
开学堂的事,方青宁是有私心的。
她和明卿详细说过规则,那些对孩子们说的话,不可半途而废,同样也实用于他。
她不想明卿总是悄无声息的走,再悄无声息的回来,有个学堂绊住他,便是离开,也总得跟大家交待一声。
当然方青宁是赌,他是一个讲诚信,有信用的人。
她也觉得明卿是懂她意思的,他既然没有反对,那便说明他是答应了。
方青宁是很高兴的,这种高兴由内而外,浸染了她整个人,让她也看上去容光焕发,光彩照人。
哼着小曲,收拾了床铺,又觉得并无睡意,便坐在床头随意拿了一本书翻。
这书原先是买给明卿的,但据他说很没用。
但说是说,方青宁还是时常看到他翻看。
后来她闲来无聊,便拿了一本回来,没事的时候也翻翻。
象形文字由来已久,再加上明
卿也教过她一些,再有就是她自己经常在外面跑,多多少少也会学一些。
所以里面很多句子已经能看明白了。
确实是闲书,里面没什么大义凛然,但却是一本很有趣味的书,讲的都是乡间习俗,风土民情。
最重要的是,里面还讲了一些吃食。
这就跟她现在的行业很对口了,竟然越看越放不下,干脆把灯芯拔亮了,一页页地翻起来。
窗外,一个人影静静立着,通过窗户的缝隙,可以看到里面的人,端庄坐在桌前,正在翻看一本书。
她的眼里是无限的光彩,面容姣好莹白,在灯光下像铺着一层金色丝绒的美玉。
她的十指特别纤细,指尖成粉红色,上面是小小的指甲盖。
她很喜欢把指甲剪的短短的,且收拾的特别干净。
圆润的指尖,此时一页页在书间翻过。
不知看到了什么高兴的,她的唇角突然一动,脸上绽开一个暖暖的笑。
接着抿了一下嘴唇,又用小小的舌尖舔了一圈,好似吃到了什么人间美味,因为意犹未尽,所以尽情回味。
明卿有些看呆了。
他其实常常看着她发呆,也只有看着她的时候,脑子才会出现短暂的空白。
如若她不在,他的脑中便都是暴雨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