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都端上去了,那边苏阳他们也都收拾完了,大家往桌前一坐。
杨墨想起了什么,去屋里一趟,出来的时候左手拿着一瓶茅台,右边还抱着一个坛子。
苏阳看到后赶紧上前接了过来,自己的媳妇还得是自己疼。
茅台酒,几个男人倒是不陌生,但是喝的机会也不多。
而这坛子米酒,唐文君一眼就认出来了:“崇明老白酒?”
杨墨笑着回道:“对,你看出来了。”
唐文君点头:“嗯,以前在家的时候,我爸就喝这个。”
杨墨:“来点?”
唐文君不喜欢喝酒,但是今天气氛这么好,她也没拒绝:“那就来点。”
说完,唐文君还嘀咕:“这么远,你们居然还带了酒坛子过来。”
就这样,三个男人喝茅台,两个女人喝老白酒,杨墨就不用说了,只能喝羊肉汤。
杨墨也不是酒鬼,但是时不时的还就想来上一口,也不用多,有时候一口就行。
这一怀孕,有时候杨墨还真是有点馋。
(胖外:作者的母上大人就讲述过,她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偶尔会喝上一两,那时候好多农村女人都能喝点,当然是八十年代了。)
饭桌的氛围很和谐,也很热烈。
李阳夹起一块狗肉,热乎乎的也不嫌烫嘴,一边叫着好吃,一边就囫囵着咽了下去。
方晨盈都觉得没眼看,自己也没苛待他,怎么好像没吃过肉啊,真是丢人啊。
其实不是李阳馋,这年代人都馋肉,主要是很香,而且已经放嘴里了,也不能吐出来吧,就这样,他忍着烫嘴硬是咽了下去。
有了他的前车之签,其他人再吃的时候就会放在碗里晾凉一些再吃。
现在杨墨家里的餐具足够多,每人除了一个饭碗外,杨墨还给每人拿了一个汤碗。
舀上一碗汤,里边再舀上几块羊肉,热乎乎的喝上一口,鲜、味美、身子里都是热乎的。
真的,一碗羊肉汤就彻底把大家俘虏了,这个汤简直突破这些人的想象,就连经常吃杨墨做的饭的苏阳,此刻也是忍不住大为吃惊。
别说他们,就连杨墨自己也没想到,这次的羊肉汤居然这么好喝,肉嫩而香,汤鲜而美。
这么好,有几个原因。
首先是食材好,羊肉是星际品种,大葱和香菜也是系统出产。
再者,这次用的水也是系统空间里的小分子团水, 这才使得这次的羊肉汤达到现在的这个效果。
可以说,除了一把盐,所有的东西都是系统出产,这种简单的做法,即使不是杨墨这种大厨水平,哪怕就是会煮个粥,做出来的也不会太差。
所有人都是先喝了一碗汤后才开始喝酒的。
苏阳作为男主人,开始安排了:“来,新的一年再相逢,咱们一起干一个。”
“来,一起。”
“好。”
··· ···
大家都很高兴,确实值得喝一个。
就连方晨盈和唐文君也干掉了小半碗的米酒。
对于大家来说,过去一年是幸运的。
几个知青来到大湾子下乡是幸运,因为这是大湾子第一次接待知青,表现的不像是别的地方,对知青的排斥没有那么多。
还因为恰好赶上果树场招工,几个人都进了果树场,算是正经的工人,告别了土地里刨食的命运。
一起下来十几个知青,几个人能成为好友是幸运的,有着志同道合的爱好和世界观,手上也都有点积蓄,不会斤斤计较,所以才能一路相伴。
能认识杨墨是幸运的,让他们在初入农村就能快速的融入,适应,还能得到相应的照顾,没有感觉受到什么苦。
更大的幸运是找到了能相伴一生的枕边人。
对于杨墨来说,过去一年也是幸运的,她结婚了,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