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侵犯。
受害女子激烈反抗,这些施暴者便拳打脚踢,最后造成三个女子一死两重伤。
受害者家属向县衙告状,县官不敢管,于是家属就告到了刑部大堂。
本来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刑部郎中就能处理。
无非是被告向受害者家属赔点银子,给他们置办几亩田地,再让家属里的成年男子去乡里或者县衙当差,这案子就能了结了。
可偏偏刑部郎中是侯君集的老部下,于是便把这个案子告诉了侯君集。
侯君集虽然不是刑部尚书,但是却顶着御史大夫的头衔,这就有权审理和复查刑部的案件。
本来像这种平头小百姓的案件,根本用不着三司会审,而即便三司会审,也根本不用御史大夫这种部门长官出面。
可侯君集却偏偏要亲自审理,于是为了身份对等,刑部尚书和大理寺卿也不得不出面一同会审。
刑部尚书是侯君集的老战友,自然会偏向于他,大理寺卿是进士出身,不想也不敢得罪李泰。
所以案件的审理结果就出现了分歧,侯君集想把这群地痞无赖全都杀掉,大理寺卿却认为正月大吉,不宜擅动极刑,因而主张充军流放。
最后争执不下,只能将两种判决结果上交尚书省,由尚书省做最终裁决。
长孙无忌并没有禀告李世民,而是将大理寺卿的意见给隐藏起来,之把侯君集的判决告知了李泰,并告诉李泰,尚书省会把案件发回重审,到时候李泰可以亲自去旁听。
但另一方面,他同意侯君集的判决,却不向刑部发执行判决的文书,而是派出自己的亲信,口头告知侯君集,可以对那几个地痞立即执行死刑。
但是因为是正月,死刑需要上呈皇帝,由皇帝亲自审批。长孙无忌认为不应该让这种芝麻大的小事搅扰皇帝的心情,于是就冒着欺君杀头的风险,绕过李世民,让侯君集自己自行决断。
侯君集报仇心切,而且本身也是大老粗一个,他哪里会想的到,长孙无忌的这个顺水人情,竟然也是给他精心设计的一个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