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还在犹豫,就看姜糖在那边咚咚的,十分笨拙地举着菜刀,对着剩下的兔子砍去。
那架势实在有点吓人,感觉不小心就能把她的爪子也给剁进去。
邓氏首先将手里的活一扔,喊道:“姜糖姜糖,你放着,别把自己伤着了!”
扭头看看自己相公女儿,“走吧!人家姜糖是主人家,我们听主人家的。”
又转头看向孟周,“孟周,你去帮忙吧,人家不是喊你帮着去剁兔子吗?你看着丫头那架势……”
几个人又围到锅边。
孟周问道:“你真要把这些兔子都煮完?”
“煮呀,留着做什么呢?我们几个人一吃,大黄一吃,其实就不剩多少了嘛,今天有一整天的时间呢!”
其他几人都吸了一口冷气,这孩子掉了一次水,脑子果真不大正常了。
二三两银子说吃,一天就吃掉了?
邓氏作为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赶紧劝道:“姜糖呀,就留一半吧,我看着等会给你处理处理,你不是有盐吗?我给你用咸盐腌制一下,足够你们吃个一两个月呢!”
只要不像今天这样奢侈,一两个月足够吃了,而且就算吃一两个月也都已经超过村子里面九成的农户了,有点肉,大家都是省了又省地吃的。
“不用伯母,说不准大黄明天又逮一只兔子呢?我怎么吃的过来?全都弄掉吧,不说新鲜的好吃吗?”
“那就去卖呀。”孟周冷冷淡淡地插话,黝黑的眼睛看了姜糖一眼。
邓氏点头:“是呀,你不是挺会卖东西吗?你拿去卖可以把银子攒下来!”
“现在没有时间去镇上卖这些,先把眼前的活干完,后头的事情我心里有打算的。”
姜糖对大黄还是很有信心的,她相信后头大黄还能逮住更多的野兔子。
这个世界野物应该是很多的。
多山多水多林,野物不多她绝对不信,毕竟连只老鼠都长得比猫大,猫都快比狗大,狗则快要赶上一头牛……
只是人类在这个世界是弱势方,很惧怕野兽,很难逮到罢了。
大家吃口肉太难了,王喜梅一家,还有孟周都积极给自己帮忙,怎么能不让人家吃呢?她感觉自己是绝对不会缺肉的。
这肉必须都煮了。
见他们犹豫,姜糖直接逮着孟周催促:
“你快剁呀,剁大块一点,大块肉啃起来带劲!你不剁就让我来吧!”
说着真的伸手要去抢孟周手中的菜刀,孟周用胳膊轻轻一挡,瞟她一眼:“你就算了,我们不想吃你的手爪子。”
扬起菜刀,咚咚咚几下子,就把剩下的兔子给剁光了。
这一锅也炖不下,等一会儿还有一锅。
姜糖一人给手里塞了一双筷子,催道:“快吃呀,凉了就腥了!”
邓氏又哎呀一声,“早知道我该再给你带一调料来,这些肉不好好处理,确实有一股腥味。”
虽然大家都开始动筷子了,但又都很拘谨,小心地捡上一块,幸好这肉块剁得大,一人一块盆子里面就不剩多少了。
姜糖见大家手上都有了,直接端起盆子把剩下的全都倒给了大黄。
这一举动把大家都惊得瞪大眼睛,说不出话来,只有大黄心满意足摇头晃头地开始就餐。
好一会儿,王喜梅大叫一声:
“姜糖,你疯了?”
“没有呀!”
“你给狗吃得这么好?”
“那肯定要给大黄吃好点呀,我得哄着它,把它哄开心了,我不就有吃不完的肉了吗?”
姜糖振振有词,说得很是认真。
其他人被她的言语唬得一愣一愣,想一想,好像真的是这样,人家大黄是功臣,不把它哄好了,以后谁去抓兔子?
王大柱道:“都别大惊小怪了,这斗犬本来就不是那么好养的,吃点肉也是应该,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