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奇怪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走着,一边思索。
(“可是,话虽这么说,果然,还是很想要一个漂亮的布娃娃啊...”)
也许不仅是一个普通的布娃娃。我想要一个朋友。最近连续几天,我搜集附近所有能找到的布,还有棉花,然而就算是丢弃不用的,在我们这个穷人巷找到也非常麻烦,更别说针线。一个看着你,听你说话,和你一起分享快乐以及悲伤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找不到。
我低头思索着,一边挪动膝盖,在污水的河流中跋涉,潮湿的雾气让身上的衣服越发有些潮湿。
然后,惯例性的,那些和我同龄的小男孩又开始把水泼在我的身上,并在旁边起哄。
“看看是谁来了,这不是那个不会说话,又喜欢捡垃圾的拉薇妮娅家的艾莉丝嘛,让我们看看你的篮子,里面装的一定都是些都是老鼠吧。”
“哟。吃垃圾的老鼠艾莉丝,吉姆的耳朵真的少了一块,这回肯定要你们家好看了,我们十几个人一致说是你干的。他妈妈可不会放过你,就等明天吧。”
“你们都给我闭嘴,不然我要你们都哭着回家!”我学着他们的口气,扭头举起了拳头,将手伸向一个搭在墙上的长木梯,用尽身上的全部力气将它朝他们撞落下来。
“哦,谁怕谁呀。老子手上还有刀。”
“别看我个子要矮上一头,我可咬得掉你们任何一人的手!来啊,试啊,想验证一下吗。你们这些只会打群架的菜虫!!”
“疯子!!!”
“谁是疯子。把我的猫还回来,是你们杀害了我的猫!!!!”
男孩渐渐散开走掉了。
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抑制住想要掐死每一个人的冲动。
我的那只猫.....
虽然是小巷中无数流浪猫的一只,那是我曾经最喜欢的,纯黑的猫咪四肢像踩着四个奶白色的小袜子,她身形敏捷,喜欢抓小鸟。只是妈妈对猫过敏,我不能将它带回家里,我从洗衣妇女的工厂找来热水,将她清洗干净。他们虐待她,踩死了她,就在我的眼前。
那曾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悲惨的猫。
当——,
当——,
当——,
......
(“六下....”)
这里离真正的市区也不过一百英里,几乎能听到大笨钟的响声。
时钟会催迫人,但同时也让人觉得安心。
我流着泪,抬起头,面向黑漆漆的天空。
拍了下紧巴巴的裙子,捞起差点浸水的篮子,把洋娃娃的事情抛到了脑后。你必须绕开每一个迎头走来的人。在贫民区,就算是面对小孩子也不得掉以轻心,因为他们之中总是藏有真正的小偷,会假装撞到你,然后出其不意地把东西抢走,他们一无所有,因此不畏拿刀。
我继续往前走,远处哈哈大笑的声音非常模糊,而一路伴随的潮湿和酸臭则清晰不已。
一直以来,我和妈妈搬到穷人巷,依靠洗衣和糊火柴盒为生,虽然从四岁时才开始记事,我对以前的生活一无所知,但我知道,妈妈一直在真心的怀念那里,她就像一个比我还要幼小的孩子那样,天真而满怀希望地思念着过去。那时的她一整天都会非常沉默,关于过去的种种,她向我经常提起,期盼着未来的一切都能改变。
“或许今晚我们就可以永远搬出这个地方了。“
妈妈总是这么对我说。
妈妈同样总是一如之初地期待着爸爸回来,虽然比起他自己口中的“探望”二字,我觉得更多的只是他在向我和妈妈索要钱财,喝的烂醉,然后扬长而去。
至于今天晚上,妈妈对这次重逢充满了远远比平时都要热烈的信任,以及焦急。
(“算了,还是想一想明天,一直到一周后教会的慈善机构的分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