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弹着吉他,唱完了最一句歌词,突然若有所感地抬头,对了沈言归的目光。 一秒、两秒、三秒。 时的流动变得像刻度一般清晰可闻,男生浓密的眼睫颤抖了两下,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忍不住偷偷看了沈言归一眼,露出了一个生疏又傻气的笑容,脸颊露出了浅浅的酒窝。 沈言归愣了几秒,突然想唐子越之前的话,“你这个长相,啥东西都招。” “……” 他无奈地笑了笑,怕给男生过多的压力,没再盯着他看。 男生不顾疲惫,又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到了换班的时候。 他动作很慢地放下吉他,跟老板聊了几句,露出失望的表情,一步三回头地离了。 沈言归看到这幕,若有所思地叫住了他,“那不你的吉他吗?” 男生愣了愣,像被唤了名字的小狗,双眼放亮地走了过来,“生您好,我记得您,您刚才一直在听我唱歌,您觉得我唱得好吗?” 沈言归笑了笑,对待陌生一向温和,“很好。” “谢谢,我很喜欢音乐,接了好几份驻场的工作,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其他地方遇到。” “那你的时来得及吗?” “来得及,只要能让我唱歌,我可不睡觉的。” “……” 两聊了半天,男生都没回答最始的问题,话题越来越偏。 沈言归笑而不语,并没有指出这点,反倒男生意识到了,挠了挠头发,讪讪地说:“这个吉他不我的,我没钱买,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 “你好,我叫温云宇,你呢?” “我叫沈言归。”沈言归随口说了句,懒懒地跟温云宇握。 两的碰在一时,沈言归昏沉的大脑突然变得清明,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神情难掩诧异。 他从未见过温云宇,但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因为这本书的主角受,就叫温云宇。